因工作需要,筠连县医疗健康集团沐爱院区(筠连县沐爱镇中心卫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我院聘用人员(属于编制外人员)。
02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及年龄要求。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03
岗位需求
(一)临床护理人员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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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05
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由院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后续任何环节发现条件资格不合格者,均可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06
招聘程序
(一)考核方式
1.采用专业技能面试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7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合格人员按照所报考的岗位需求数量,根据面试成绩排序进入体检。
3.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若达不到考核比例,参加考核人员考核成绩需达到最低合格7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体检
1.需到二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若因体检不合格或个人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三)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院部对其进行综合政审,主要考察德才表现,包括思想道德、能力素质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07
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筠连县沐爱镇中心卫生院公示栏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收到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08
其他
(一)经公示无异议后的拟聘用人员按流程办理聘用手续后报主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开展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沐爱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1-7260016(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
附件 筠连县医疗健康集团(沐爱院区)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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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