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医师、技师、幼儿教师、电力维保等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绵阳市妇幼保健院(绵阳市儿童医院)始建于1976年,是一所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承担绵阳市全域妇女儿童医疗保健的核心职能。
医院总占地面积90余亩,业务用房面积4万㎡,拥有1.5T磁共振、128层螺旋CT、DSA等高精尖专科设备设施。对外开放床位数200张,全院职工670余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80余人。
医院设有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综合临床医技部等“四部”为框架的40余个业务科室,已建成新生儿科、妇科更年期保健专科、产科孕期保健专科、中医科等4个省级特色保健专科,儿科等9个市级重点学科(专科),形成了覆盖医院主要业务的重点学科专科集群。医院是中国妇产科联盟医院、四川大学华西二院区域联盟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技术指导医院,是西南医科大学、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以及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教学实践医院,荣获首批国家级爱婴医院、四川省母婴安全示范单位、四川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示范基地。四川省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绵阳分中心、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市级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绵阳市产前诊断中心、市产后康复中心、市出生缺陷防控管理中心均设立于我院。
展望未来,绵阳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将始终秉承“母亲安全·儿童优先”的服务宗旨,以争创“川渝一流”的区域妇幼健康中心为目标,全力推动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近五年曾发生过经第三方鉴定机构认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医疗事故主责的;
(六)近五年有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有意报名者于2024年11月24日(星期日)前扫描文末二维码填写绵阳市妇幼保健院(绵阳市儿童医院)应聘信息登记表。(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通知面试人员)
(一)现场面试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3.学信网上下载个人学历及学籍验证报告1份;
4.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三)报名人员须按照本单位通知与安排,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及试岗,根据“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用人员。
咨询电话:0816-2357922 (徐老师)
热诚欢迎广大应聘者积极报名
来源 | 人力资源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