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发生的多起恶性案件其实在敲响警钟,是在提醒社会要查明和反思恶性案件的发生原因,要为推动一个长治久安的环境而持续努力。
珠海撞人案警示:今年发生多起恶性案件,社会要防患于未然
文/邓峰
来源/首发于HK01
11月11日晚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发生的驾车冲撞行人案件,截至12日晚已造成35人死亡、43人重伤(暂无生命危险)。广东省和珠海市已经调派数百名救援人员开展紧急救治。
嫌疑人是一位62岁的离异男子樊某,他在驾车逃跑时被警方控制,但因他在车上持刀自残致颈部等部位严重受伤后昏迷,目前仍在救治之中。珠海市警方初步查明,案件系樊某对其离婚后财产分割结果不满而引发。
该案件因造成的伤亡人数众多,为多年以来所罕见,让人想起2019年台湾热播的电视剧《我们与恶的距离》,里面讲述犯罪分子李晓明在制造一起重大无差别杀人案件后给他的家人和被害人家属造成难以弥合的伤痕,并引发观众去反思恶性案件为何发生、怎么预防。
珠海发生的驾车冲撞行人案件造成35人死亡、43人重伤,恶劣程度相比于电视剧中的无差别杀人案件是有过之无不及,势必会给受害人及其家属留下十分痛苦的伤痕。
今年以来,已经发生多起恶性案件。比如,6月苏州、9月深圳发生的与日本人有关的袭击事件。这两起恶性案件的嫌疑人,前一个是52岁的无业人员,后一个是44岁的无固定职业人员。再如,9月30日在上海,一名37岁男子“因个人经济纠纷,来沪泄愤”,造成18名人员受伤,其中3名伤者抢救无效死亡。
7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上半年司法数据显示,“刑事一审案件呈现增长态势,受理刑事一审案件59.1万件,同比增长6.16%”,“侵犯财产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案件同比分别增长23.48%和9.8%”,增速令人有所担心。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前9个月的司法数据显示,“受理刑事一审案件91万件,同比增长0.90%”,增速放缓,但并未公布侵犯财产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案件的增长情况。
(网上流传图片显示,有许多珠海民众排队献血。)
每起恶性案件的发生,既会给受害人及其家属造成难以愈合的伤痛,又会引发公众的人身安全忧虑,进而可能造成负面的社会情绪。为了给受害人及其家属一个交代,为了让公众安心,社会应当在恶性案件不幸发生后及时查明真相,既让犯罪分子依法受到应有惩处,又要思索恶性案件的发生原因,鼓励各方寻找解决之道,举一反三,尽可能减少类似悲剧重演的概率。当然,极端个案可能永远都不会消失,但通过集思广益寻找对策和持续改进治理是有希望最大程度减少恶性案件。
通常而言,大多数人的内心深处,既有幽暗的面向,又有光明的面向,哪个面向占据上风,往往取决于每个具体的人的现实遭遇及其对现实遭遇的认知。尽管每个人的认知偏好不同,但如果一个社会的教育工作行之有效,如果社会运行公平并能对弱势群体及时给予必要的关心,那么应该是有很大希望让人们内心深处的光明面向不被幽暗面向压倒、吞噬。
具体到恶性案件中,尽管不同案件的情况未必相同,不能一概而论,但除了极少数穷凶极恶的人之外,还是应该对犯罪分子的作案动机及其有可能折射出的社会问题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以防患于未然。以此逻辑来看,今年发生的多起恶性案件其实在敲响警钟,是在提醒社会要查明和反思恶性案件的发生原因,要为推动一个长治久安的环境而持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