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里老乡二南庄村及有关农户:
朱往驿-机场连接线(小庙-机场连接线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902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9026公顷
(二)范围:3号地四至为东至、西至小马房村农民集体土地,其他两面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房庄镇乜宁村及有关农户:
朱往驿-机场连接线(小庙-机场连接线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2075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2075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为北至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东至本村农民集体土地,其他两面全部为堤口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房庄镇堤口村及有关农户:
朱往驿-机场连接线(小庙-机场连接线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5441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5441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为北至乜宁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小庙村农民集体土地,其他两面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房庄镇南林子村及有关农户:
朱往驿-机场连接线(小庙-机场连接线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250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2506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为东至、西至王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其他两面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房庄镇万庄村及有关农户:
朱往驿-机场连接线(小庙-机场连接线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374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3744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为西至李庄村农民集体土地,东至邢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其他两面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房庄镇王庄村及有关农户:
朱往驿-机场连接线(小庙-机场连接线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1685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1685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为北至南林子村农民集体土地,南至乜宁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堤口村农民集体土地,东至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房庄镇李庄村及有关农户:
朱往驿-机场连接线(小庙-机场连接线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8462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8462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为西至万庄村农民集体土地,东至S67故城连接线,北至温庄干渠,南至本村农民集体土地;2号地四至为西至S67故城连接线,东至江江河,北至温庄干渠,南至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房庄镇邢庄村及有关农户:
朱往驿-机场连接线(小庙-机场连接线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5479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5479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为西至南林子村农民集体土地,东至万庄村农民集体土地,其他两面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房庄镇小庙村及有关农户:
朱往驿-机场连接线(小庙-机场连接线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486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4860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为东至堤口村农民集体土地,其他三面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辛庄乡窦堡殿村及有关农户:
朱往驿-机场连接线(小庙-机场连接线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522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5226公顷
(二)范围:2号地四至为西至江江河,东至大马房村农民集体土地,其他两面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里老乡小马房村及有关农户:
朱往驿-机场连接线(小庙-机场连接线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6727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6727公顷
(二)范围:2号地四至为西至大马房村农民集体土地,东至青年北干渠,其他两面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3号地四至为东至二南庄村农民集体土地,西至青年北干渠,其他两面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里老乡大马房村及有关农户:
朱往驿-机场连接线(小庙-机场连接线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27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2246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692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27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1.2246公顷
(二)范围:2号地四至为西至窦堡殿村农民集体土地,东至小马房村农民集体土地,其他两面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8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据故城县政府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