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与阿里地区第二轮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企业(个体工商户)报名公告

时事   2024-11-19 14:30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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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活跃消费市场,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拟于近期开展阿里地区第二轮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现将参与活动企业(个体工商户)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

上午10:30-13:30,

下午16:00-18:30


二、报名地点

1.噶尔县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地区商务局3楼内贸综合科报名;

2.日土县、改则县、革吉县、措勤县、普兰县、札达县家电及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本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报名。


三、补贴范围

(一)汽车报废更新。对符合《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75号)规定,个人消费者于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12月31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自2024年8月15日起,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2024年9月24日至 12 月31日(含当日),个人消费者出售本人名下二手乘用车并购买乘用车新车的,以裸车价为基准价,5万元(不含)以下补贴 4000元,5 万元(含)以上1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6000元,10万元(含)以上15 万元(不含)以下补贴9000元,15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补贴13000元,20万元(含)以上补贴17000元;个人消费者为农牧民群众的,在上述各档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2000元补贴;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在上述各档补贴标准基础上增加1000元补贴。

(三)家电以旧换新。对消费者向家电销售企业(个体工商户)交售废旧家电并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烘干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品牌机,不含组装机、平板电脑)、热水器(含电热水器、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其中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四)家装厨卫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床架、床垫、沙发、衣柜、书柜、橱柜、电视柜、餐桌、椅子、茶几等10类家具,酥油茶打茶机、蒸烤箱、微波炉、洗碗机、消毒柜、电饭煲、咖啡机、面包机、净水器、空气净化器、扫地机器人、吸尘器、投影仪、智能门锁、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晾衣架、智能淋浴、浴霸、集成水槽、挂烫机(含电烫斗)、吹风机、电动剃须刀等22类厨卫产品,地板(含地砖)、家用安全门、灯具等3类建材产品,床上用品、地毯、挂毯、窗帘等4类家用纺织品,家用制氧机、氧气罐等2类家用制氧设备给予补贴,即满 500元减100元、满 1500元减300元、满2000 元减400元、满3000元减600元、满5000元减1000元给予补贴。

(五)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对个人消费者在西藏自治区内报废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并购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符合执行标准GB17761-2018、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车速≤25km/h、电机功率≤400w、整车质量≤55kg、属非机动车限制性条件的两轮电动自行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给予一次性补贴600元。每人每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旧车包括有牌(含超牌、临牌)及无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须在2024年9月1日(不含当日)前。


四、报名要求

1.参与家电、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企业(个体工商户)必须回收消费者交售的废旧家电和电动自行车,并购买新家电或符合规定电动自行车方可享受补贴政策;

2.报名企业(个体工商户)经销产品应涵盖补贴范围内产品,不销售补贴范围内产品无法参与此活动;

3.参与活动企业(个体工商户)在阿里地区范围内依法注册,开设有实体门店并正常经营;

4.参与活动企业(个体工商户)诚信经营,不存在偷税漏税、失信违法等问题;

5.参与活动企业(个体工商户)收银区需安装监控设施设备,监控记录保存大于90天,便于后期审计巡检人员调用取证。


五、报名流程

自愿参与活动的汽车、家电、家装、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在规定期限内将报名材料书面递交至上述报名地点。现场签署参与阿里地区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诚信承诺书,并提供相关资料。

噶尔县报名联系人:

洛丹  18898078881

日土县报名联系人:

占堆  18989070852

改则县报名联系人:

刘邵  18108978077

革吉县报名联系人:

仓决  18989976037

措勤县报名联系人:

顿珠  17308979957

普兰县报名联系人:

白玛拉姆 15348976665

札达县报名联系人:

米珍  17740775779


六、报名资料

(一)阿里地区第二轮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报名表;

(二)营业证照复印件1份;

(三)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四)经营场所门头照片1份;

(五)企业提供银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1份,个体工商户提供法人名下银行卡复印件1份;

(六)相关经销资质证书、品牌授权书等;

(七)阿里地区第二轮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诚信承诺书。


七、问题咨询

报名期间,企业(个体工商户)对报名规则、报名要求等方面有疑问或在活动开展期间,政策不明、有意见建议的及时联系地区商务局(洛丹  18898078881)


八、有关说明

(一)参与活动企业(个体工商户)填写《阿里地区第二轮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商品出库登记表》,并在活动结束后报送至地区商务局,以便后期审计、核查。

(二)参与家电、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需对旧物去向负责,保证废旧物品循环利用及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活动开展及后续核查过程中发现旧物去向不明或与提供的交易凭证不符的,将取消参与活动资格,追回补贴资金。

(三)参与活动企业(个体工商户)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活动,守法诚信经营,保证销售商品、服务质量安全可靠,禁止变相涨价、捆绑搭售、串谋套取补贴资金;严禁虚假交易、远程交易、失真交易、拆单交易等套取补贴资金违法行为。活动主办方、合作方对非正常交易记录进行筛查,协同相关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交易、套取政府补贴资金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查实,追回全部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扫码下载:

1.《阿里地区第二轮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诚信承诺书》

2.《阿里地区第二轮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报名表》

3.《阿里地区第二轮消费品以旧换新销售确认单》

4.《阿里地区第二轮消费品以旧换新商品出库登记表》



阿里地区商务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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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阿里地区商务局

编 辑:次仁德吉
责 编:罗布多吉
终 审:刘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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