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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22年2月6日修正版)、《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立程序(试行)>》的通知(藏农厅发〔2017〕390号)、《西藏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5号)、《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2024-2028年)》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依企业申请,我局组织完成了对阿里兴牧屠宰有限公司申报的材料审核、现场验收,该事项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申请材料与事实相符,该企业已具备畜禽屠宰条件。按照法定程序,经报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批准,现予核发《畜禽定点屠宰证书和畜禽定点屠宰标志牌》,详情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核发畜禽定点屠宰证书和畜禽定点屠宰标志牌企业名单
阿里地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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