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十三师新星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来啦!
文摘
2024-11-08 18:54
新疆
它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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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来啦
个人消费者交回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取得《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证明》,且在师市辖区内活动参与商家购买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开具发票并在交管部门完成新车上牌,可享受一次性500元补贴;对交回个人名下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给予一次性600元补贴。每名消费者仅享受一次补贴,不重复享受。换购新电动自行车需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标准要求。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一)个人消费者应于2024年9月14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回本人名下的电动自行车旧车。个人消费者持交旧电动自行车行驶证(手机截图或纸质版)到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交回旧电动自行车(含电池),并取得《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证明》。或由参与活动商家按照“一车一证”原则,统一回收废旧电动自行车,及时与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做好定期上门回收约定,完成报废回收,并取得《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证明》。(二)个人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9月14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日期以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开具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三)个人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应于2024 年12月31日前完成初次登记上牌,取得电动自行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以电动自行车行驶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为准。消费者通过中国农业银行APP,进入“城市专区”,选择“兵团以旧换新”平台,点击“兵团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领取补贴资格券,完成旧车回收后,前往师市参与活动商家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即可在订单支付环节享受立减补贴。
编辑:屈艳花
审核:刘琼珂
终审:王慧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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