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阳镇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私搭、乱建及违规种植等事项的通告

文摘   2024-09-23 10:13   海南  

毛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私搭、乱建及违规种植等事项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五指山市河流管理与保护工作,依法依规对河道堤防进行管护,保障河道行洪及堤防安全,提升河道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河道管理范围内相关禁止事宜通告如下:
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严禁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槟榔等)。
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严禁擅自修筑丁坝、围堤、泵站、码头、高渠、高路、厂房、民房等建筑物。
三、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严禁存放物料、倾倒垃圾、矿渣、煤灰、泥土、废弃土石料和其他废弃物。
四、未经批准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爆破、打井、修池养殖等。
五、河道管理范围内已经计划种植高秆作物的农户,及时进行调整种植作物种类,尽量避免损失。对非法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高秆作物(槟榔等)和林木、建房、存放物料的单位或个人,请在镇政府下达通告7天内(或村委会告知7天内)自行清除,并恢复原貌,如不能自行清除的,将依法依规进行整治与清除,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即日起,各级河湖长、市农水局及相关单位加大河道巡查力度,针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高秆作物(槟榔等)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高秆作物(槟榔等)的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0898-86720245



毛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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