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函〔2024〕167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济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济南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济南是山东省省会,黄河流域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北方先进制造业基地、北方商贸物流中心、区域性科技创新高地等功能,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济南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济南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03.2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43.5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238.0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456.03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1.9亿立方米。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三、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强化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作用,发挥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的引擎作用,带动山东半岛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形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新示范,加强济南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四、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稳步推进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有序开发,强化市域城镇间的协调联动和功能互补。系统推进黄河两岸生态保护,筑牢南部泰山山脉重要生态屏障,国土空间开发利用应严格保护泉域补给区和地下水径流通道。保障现代都市农业空间需求,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空间。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优先保障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空间需求。加强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引导城市紧凑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促进职住平衡;系统布局蓝绿开放空间,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有序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和土地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保护好长城(齐长城济南段)、泰山(灵岩寺)等世界遗产和大明湖、千佛山等风景名胜区,加强趵突泉、黑虎泉、五龙潭、珍珠泉等名泉保护。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
五、维护规划严肃性权威性。《规划》是对济南市国土空间作出的全局安排,是全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山东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要指导督促济南市人民政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济南市人民政府要依据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编制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依据详细规划核发规划许可,加强城市设计方法运用,建立国土空间相关专项规划统筹管理制度,强化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的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立健全城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自然资源部要会同有关方面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指导、监督和评估,确保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国务院
2024年11月8日
《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于2024年9月15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函〔2024〕137号)。
2024年11月6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穗府〔2024〕10号)。
本规划包括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规划范围为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陆域和海域空间。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四区全域,白云区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南地区,黄埔区除九佛街道、龙湖街道、新龙镇以外地区,面积约933平方千米。
规划期限: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本规划是广州面向2035年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政策和总纲,是编制下层次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定依据和基础。
本规划自国务院批复之日起生效,由广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和擅自改变。
中心城区规划
1.文化设施:重点围绕传统中轴线、新中轴线,推进珠江前后航道两岸沿线以及北京路、花城广场等核心文化节点的品质化、特色化及集聚性提升,加强文化设施共享。到2035年,中心城区每万人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达到2000平方米,规划新建、改扩建区级及以上文化设施60处。
2.教育设施:建立公平的基础教育体系,保障教育发展用地供给。到2035年,中心城区小学按照每千人80个学位、初中按照每千人40个学位、普通高中按照每千人25个学位进行配置,满足入学需求,扩大优质学位供给。
3.医疗设施:加快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保障全体居民享有普惠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到2035年,中心城区规划新建、改扩建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区级及以上医疗设施41处。
4.体育设施:统筹全民健身资源布局,加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注重结合公园绿地、绿道、文化设施、交通枢纽等空间推进体育设施建设。到2035年,中心城区人均体育用地面积0.5—0.9平方米,规划新建、改扩建区级及以上体育设施12处。
5.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设施、残疾人服务设施临近设置、功能共享、服务融合。到2035年,中心城区规划新建、改扩建养老院、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28处。
综合交通
到2035年,广州将更高水平实现“全国123出行交通圈”和“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即客运实现都市区1小时通勤、城市群2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货运实现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提高枢纽能级,保持强大的韧性,降低枢纽的衔接摩擦力,提升枢纽的经济竞争力,在服务国内国际空间联系、提升国土连通性方面发挥更重要的枢纽作用。
到2035年,广州将建成广覆盖的轨道交通网、高密度的路网、更友好的慢行网。市域时空进一步压缩,实现“3060”目标,中心城区与东部中心、南沙新区和外围综合新城30分钟互达,东部中心、南沙新区和外围综合新城之间60分钟互达。居民绿色出行更有保障,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85%以上,居民平均通勤时间控制在45分钟以内,减少通勤的不确定性,提高出行幸福感。
到2035年,推动形成高水平的交通与国土空间协同治理格局。促进交通空间的有效管控和复合利用,引导交通与空间、产业协同。以数据为基础,支撑交通和空间的协同规划与建设。以信息为纽带,强化旅客联程运输和货运的多式联运,保障国土空间的高效能治理。
构建广州市多机场体系。扩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推进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建设,推进通用机场建设,形成以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为核心,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为辅,南沙、黄埔、从化等通用机场为补充的多机场体系。重点发展欧美直飞航线,加密东南亚、日韩航线,形成全球主要城市“12小时航空交通圈”。到2035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国际航空枢纽竞争力位居全球前列。在落实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约42平方千米用地面积基础上,预留新增机场用地面积约27平方千米。
优化空域结构。积极协调推动珠三角机场布局调整,推进军民航深度融合,促进空域资源统筹安排和释放。优化调整广州及周边相关地区空域结构,释放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空域。
完善集疏运系统。引入高铁、城际、城市轨道等多种轨道交通方式,拓展机场腹地,实现大湾区城市1小时可达、邻近省会城市3小时可达。预留T4航站楼(与广州北站合设)与专用轨道用地,强化广州北站与机场空铁联运。
优化广州港功能布局。新建南沙港区五期工程,预留南沙港区六期工程、国际通用码头二期工程等,形成以南沙港区为核心,黄埔新港和新沙港区为重点,黄埔老港和内港港区逐步优化调整功能,各内河港区为补充的港口体系。重点开辟欧美等远洋集装箱班轮航线,拓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航运通道。到2035年,广州港货物年吞吐量达7.5亿吨,集装箱年吞吐量达3600万标准箱。充分预留港口用地用海空间。
保障航道畅通。拓宽和浚深南沙港区至珠江口出海航道,近期按照20万吨级集装箱船通航标准建设,研究远期按30万吨级集装箱船通航标准建设的可行性。对航道范围内的规划桥隧通道进行管控,保障航道的通行空间。
完善集疏运体系。重点开通粤桂、粤湘赣、粤黔滇川渝铁水联运通道,拓展“无水港”口岸功能。打造南沙港区驳运中心,加快建设珠江、西江内河集装箱和以北部湾等为重点的沿海集装箱驳船运输网络,形成江海联运核心枢纽。优化疏港道路网络,落实空间资源保障,加快建设南沙港区连接周边地区的快速通道。
加强干线铁路网建设。构建10个方向的对外高铁通道,形成辐射全国、连接东南亚、衔接欧亚大陆的国际铁路枢纽。新增9条高铁,优先建设与长三角(上海)、成渝、湛江(海口)、深港、珠澳方向的直达通道,重点提升引入城市中心的铁路通道能力,强化枢纽互联互通。
铁路客运实现与大湾区其他城市中心地区1小时互达,与省内城市2小时互达,与邻近省会城市3小时互达,与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5—8小时互达。支持柳广铁路建设,打通广州至大西南地区货运铁路干线瓶颈,推动广州铁路枢纽与铁路全国骨干流通大通道常态化连通运营,铁路货运实现国内1000千米以内1日达、2000千米以内2日达、2000千米以上3日达。到2035年市域内铁路(不含城际铁路)总里程达到约800千米,年客运量达4亿人次,年货运量达7700万吨。
构建“一心五向”枢纽群。在“五主三辅多节点”的铁路枢纽布局基础上,推动提升南沙站、新塘站、广州北站等铁路枢纽站定位,构建与空间结构协同的“一心五向”铁路枢纽群。高标准改造提升广州站、广州东站、广州北站,建设广州白云、新塘、南沙等客站,新增黄埔、知识城、从化等客站,实现多点布局、多向到发,方便市民就近乘车。
完善以广州为中心、辐射华南的“三环、十九射”骨架高速公路网。新增增佛(天)、狮子洋通道等高速公路,实现广州与相邻城市之间两条以上高速公路直接连通。
到2035年市域高速公路网总里程达到1500千米。顺应需求变化和环保要求,外迁中心城区公路客运站,强化客运站与各类轨道枢纽的衔接,形成布局合理的客运枢纽体系。
构建由城际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快线A、城市轨道交通快线B、城市轨道交通普线和常规公交深度融合的大公交系统,到2035年实现市域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60%,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80%。
加强城际交通联系。协同城际铁路,建设跨市城市轨道交通快线A,推动广州城市轨道交通网与佛山、中山、东莞、深圳、清远、惠州等城市衔接。按照“一张网、一张票、一串城”的运营模式,实现城际公交化,推进广州与相邻城市的各重要组团紧密联系。
支撑市域组团快速通达。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快线B网络,支撑广州市域空间的一体化发展,实现东部中心、南沙新区及外围综合新城至中心城区快速通达。
提高轨道服务覆盖度。加密中心城区、东部中心、南沙新区内部及连绵发展地区走廊的城市轨道交通普线网络,提高轨道交通线网密度,实现重要客流走廊全覆盖。
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及公交场站用地。其中轨道交通车辆基地用地总规模约为21平方千米。
以小街区、密路网的空间模式为主营造广州道路网络。抓住广州不同发展水平地区的建设重点,采取差异化的策略营造路网,包容不同层次的出行需求。
市域以加强“三核四极”间的快速联系为重点,规划形成“中心放射、核极快联”的主骨架路网格局。推进广汕公路、广花路等既有道路的快速化改造,优化连接中心城区与外围组团的放射线。构筑花都大道、永九快速、开放大道、沙鱼洲隧道、黄埔至南沙东部快速通道等,强化核极间的高效联系,促进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市域空间结构。
中心城区以扩大路网容量为重点,规划形成“内环、八联络”的快速通道体系和“十五横、十三纵”的结构性主骨架路网。
扩大中心城区对外道路容量,新增对外直连通道,推进东晓南路至南站连接线、中新广州知识城至中心城区快速通道、南沙至中心城区快速通道。
扩大快速道路容量,推进龙溪大道、黄埔大道(科韵路—汇彩路)等环路放射线的快速化改造,建设快捷路二期等一批主线连续、高效通行的快捷路。
扩大主骨架道路容量,新建猎德大道北延线、汇景北路东延线,打通江南大道南延线、花城大道东延线等断头路。
扩大生活性道路容量,加密过江通道,分阶段逐步开放封闭大院、居住区的道路,结合城市更新打通断头路并加密次支路网。
强化镇区和农村道路可达性。提升镇区、农村道路的建设标准和联通程度,支撑乡村振兴。
完善步行空间网络。积极拓展步行空间,中心城区生活性道路优先布置步行空间。强化以城市轨道站点为核心组织步行通道,加强步行与公共交通网络的良好衔接。利用骑楼街、步行连廊、地下通道、桥下空间等多种形式,构筑全天候使用的步行网络。通过打通街区、加密支路、增加立体步行系统等措施,逐步实现中心城区步行通道网络密度不少于10千米/平方千米。
区域协同发展
服务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深化与港澳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加快推动南沙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更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在南沙、番禺、海珠等地区建设面向港澳的优质生活圈,为港澳居民在穗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提供便利条件,为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提供重要载体和空间支撑。
推进广深“双城联动、比翼双飞”。共同推进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要科研机构、重大创新平台落地,深化广深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合作。加强产业联动发展,共同推进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智能装备集群、广州—深圳高端医疗器械集群、广州—深圳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群等建设。
推动与珠江口东西两岸城市融合发展。加快推进珠江口东西两岸跨江通道建设,促进广州、深圳、香港、澳门之间高速直达,共建100公里“黄金内湾”。积极推动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沿珠江东岸加强与东莞松山湖科学城、滨海湾地区,以及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等重要创新平台的衔接,沿珠江西岸深入与佛山三龙湾地区、中山翠亨地区、珠海唐家湾地区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等重大创新平台对接。
支撑强化珠三角核心区辐射作用和示范效应。依托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高等级公路为主体的快速交通网络与港口群、机场群,形成高效联系的区域发展轴带,促进广州都市圈和深圳都市圈、珠中江一体化协同发展,共建带动广东省发展的主动力源。
共建沿海经济带。落实广东省“双核+双副中心”战略部署,加强与湛江深度协作,推动两市在港航、石化、钢铁、海洋等优势领域的协同发展。推动与惠州、阳江以及汕潮揭地区、湛茂地区等共建海洋高技术成果转化基地和产业基地,与粤东、粤西沿海地区共建南部海洋经济圈,开发利用深海矿产资源,形成生物医药、石化等产业集群,提升南海开发服务保障能力。
深入推动北部生态发展区建设。共同维育北部连绵山体森林生态屏障,积极联动北部生态发展区对接湾区大市场,加强生态农业、绿色工业、生态旅游合作建设,辐射带动清远、云浮、韶关、河源、梅州等城市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壮大广州都市圈。以广州都市圈建设为带动,加快构建圈层协作模式。建设1小时同城一体化圈层,重点推进与佛山、东莞、中山、肇庆和清远等城市共建共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以轨道交通为骨干的通勤圈,引导形成梯次分布、链式配套、紧密协作的产业协作格局,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防共治,促进城市功能和社会治理的协调发展。构建2小时协同发展圈层,推进与香港、澳门、深圳、珠海、惠州、云浮、韶关及河源等城市在生态网络、交通网络、产业创新网络的深度衔接。
辐射带动省内城市发展。推进建设广佛肇清云韶经济圈,构建沿东江、西江、绥江、北江通道的四大发展走廊,统筹内河码头建设。发挥对口帮扶作用,强化广州对粤东西北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生态游憩合作,共同推进碧道、绿道、南粤古驿道等衔接建设。
重点推进广州南站—佛山三龙湾—广州荔湾海龙、花都—三水、白云—南海、荔湾—南海、南沙—顺德等地区建设,促进广佛两市共同规划、共同投资、协同管理、协同建设。
强化广佛交界9条跨界河涌水环境共同治理,共建广佛生态文化带。
优化同城道路网体系,打造广佛两市中心城区直达、边界融合、枢纽共享的轨道交通一张网。
推进广清两市中心城区快速联系,着力推进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高质量建设。加快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东广清接合片区建设。推进王子山森林公园、银盏森林公园、盘古王森林公园等共同组成广清绿心,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北部生态文化旅游合作区。
沿东江和狮子洋重点推进与东莞、惠州在公共服务配套、生态旅游、科研教育、科技创新等领域合作,促进各城市中心城区快速联系。
着力打造广州东部中心(东江城片区)—莲花湾地区—海鸥岛—东莞水乡地区、广州荔湖新城区和石滩—惠州博罗—东莞石碣和石龙地区两条发展带。推动广州港、东莞港和惠州港合作,促进航运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