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漳政综〔2020〕42号)、《漳州市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实施意见》(漳建房〔2024〕7号)等有关规定,通过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申请且经审核符合芗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暂未获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或个人(已享受漳州市人才住房补助的,不得申请)可以申领芗城区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一次性租赁补贴。经申请并审查,符合芗城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申领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一次性租赁补贴条件的709户,不符合的27户(详见附件),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8日。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或发现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有隐瞒、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请于公示期内向芗城区住建局反映。(区住建局电话:0596-2945510)
附件1:芗城区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一次性租赁补贴审核结果(符合名单)
附件2:芗城区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一次性租赁补贴审核结果(不符合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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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芗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编辑 | 吴东元
主编 | 谢威
监制 | 孙亚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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