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燃放加特林烟花,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文摘   2025-01-11 19:22   河北  

2025年1月1日零点,杭州湖滨步行街举行跨年夜活动,吸引了近9万名市民和游客。在倒计时结束后,22岁的外省籍无业人员李某为了寻求刺激,故意在人群中点燃并燃放了一款名为‘加特林’的烟花。此举导致现场数千人恐慌,许多人弯腰躲避,有的人大声尖叫。警方迅速反应,疏散人群并将李某控制。尽管未造成人员受伤,但李某的行为极其危险,若气球内含有易燃气体,后果不堪设想。李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杭州上城区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专家表示,李某的行为首先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因为在大型集会上燃放烟花极有可能引发踩踏、伤人等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其次,李某的行为可能涉嫌刑法中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专家认为,李某的行为实际上是对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的一种放任,只是幸运地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大众看法

李某的行为受到了广泛的批评和谴责。许多网友认为,李某的行为不仅违法,而且对社会造成了潜在的恐慌和安全隐患。他在湖滨步行街跨年活动中携带并故意燃放烟花,试图寻求刺激,但他的行为导致了数千名参与者和观众的恐慌。如果火星掉落在人群之中,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人身伤害。此外,一些法律专家和公众认为,李某的行为可能成为未来类似违法行为的一个典型案例,起到震慑作用。有关人士预测李某可能面临的刑期将在五年左右,这被视为对其他人的警告,提醒他们不要触犯法律,特别是那些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总体而言,公众普遍对李某的行为表示强烈不满,并要求依法严惩 。


点击下方关注“蜂资讯”,掌握每日要闻。


蜂资讯
分享时事资讯 品读当下热点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