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某路段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

民生   2024-12-30 09:00   广西  

发生事故后应立马报警

进行妥善处理

如有人员伤亡应立马拨打120

等待救援

这都是常规操作

可偏偏就是有人不走寻常路

“剑走偏锋”

典型案例





2024年12月03日23时45分,权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由逐卜街方向往宝圩方向行驶,车行至龙州县辖区G243线1733公里200米处路段,掉头时与梁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拖带挂重型半挂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权某弃车离开现场,造成双方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权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之规定。    

当事人权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梁某无责任。




           肇事逃逸该如何界定?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交通事故逃逸怎么认定?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四、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五、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六、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七、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01逃逸行为的法律后果

                                  



行政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事责任: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02逃逸行为的严重性



逃逸行为不仅会导致法律责任的加重,还会对受害者造成更大的伤害,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甚至可能导致受害者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依法履行义务,不得弃车逃逸。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此,我们提醒各位驾驶人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
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勿因一时侥幸,换来终身遗憾


来源: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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