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货物认领公告
近期,崇左市公安机关查获了一批无合法来源的货物,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反走私综合治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2013年第84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1.2024年7月10日7:10许,崇左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在水崇爱高速观音山隧道路段巡逻发现并现场查获无合法来源牛角58件约1.45吨。
2.2024年8月14日13:50许,崇左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在崇水高速崇左北路段巡逻发现并现场查获无合法来源干槟榔20件约1吨。
3.2024年8月16日7:10许,崇左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在崇水高速往南友高速宁明界路段巡逻发现并现场查获无合法来源干牛皮39件约0.897吨。
4.2024年8月16日7:30许,崇左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在崇水高速往南友高速宁明界路段巡逻发现并现场查获无合法来源干牛皮41件约0.943吨。
5.2024年8月17日9:00许,崇左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在南友高速与合那高速汇入路段巡逻发现并现场查获无合法来源干槟榔19件约0.95吨。
6.2024年8月17日9:05许,崇左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在南友高速崇左服务区附近路段巡逻发现并现场查获无合法来源干槟榔20件约1吨。
7.2024年8月23日10:00许,崇左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在崇水高速崇左西路段巡逻发现并现场查获无合法来源干槟榔25件约0.5吨。
8.2024年8月27日7:40许,崇左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在崇爱高速巡逻发现并现场查获无合法来源红木原木17根、板材38件约1.46吨。
9.2024年9月12日7:00许,崇左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在巴凭高速与南友高速汇入口巡逻发现并现场查获无合法来源干货(疑似牛筋)约0.69吨。
10.2024年10月20日,崇左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在崇爱高速巡逻发现并现场查获无合法来源中药材52件约1.04吨。
11.2024年11月18日5:30许,崇左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在南友高速崇左入口路段巡逻发现并现场查获无合法来源干槟榔40件约1.2吨。
12.2024年12月1日凌晨,崇左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民警在崇靖高速崇左北收费站往钦州方向约5公里应急车道查获无合法来源芯片17件680盒。
以上货物查获现场无货主,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及运输证明,查获部门已按法律规定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上述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崇左市江州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771--7821701
联系地址:崇左市江州区丽江大厦14楼1410室
崇左市江州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来源:崇左市江州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