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4年第四季度入境旅游奖补办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确保“支持服务业重点行业提速增长”政策目标的有效实施,进一步激发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与创造力,推动我区入境旅游市场在第四季度实现突破性增长,特制定《2024年第四季度入境旅游奖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11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方镇强,0771—5637251)
2024年第四季度入境旅游奖补办法工作方案
01
2024年第四季度入境旅游奖补。
02
(一)旅行社接待境外游客(含港澳台)来桂奖励。
(二)旅游企业赴境外(含港澳台)旅游宣传推介补助。
03
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04
1.旅行社接待境外游客(含港澳台)来桂奖励:100万元。
2.旅游企业赴境外(含港澳台)旅游宣传推介补助:80万元。
申请自治区财政将专项经费合计180万元,一次性划转至厅本级财政账户,由我厅根据申报及审核情况予以拨付。因旅行社接待境外游客(含港澳台)总数统计、可获补助的赴境外(含港澳台)旅游宣传推介活动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相关材料审核、公示和资金拨付等流程需在2025年完成,对该部分奖补经费,自治区财政厅将预算指标结转至2025年,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在2025年一季度拨付完毕。
05
(一)组织保障。厅对外处安排专人负责跟进2024年第四季度入境旅游奖补相关工作,做好统筹协调,确保奖补工作顺利落地施行。
(二)加强监督。厅对外处牵头组织第三方机构、市场管理处等处室加大对申报材料的监督检查力度,厅财务处加强经费拨付审核,确保拨付流程合法合规,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附件1
2024年第四季度入境旅游奖补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攻坚三季度末和四季度经济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49号)要求,进一步促进广西入境旅游市场加快恢复发展,加大对入境旅游企业扶持力度,做好2024年第四季度入境旅游奖补工作,特此制定《2024年第四季度入境旅游奖补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旅游企业赴境外(含港澳台)文旅宣传推介补助:对赴境外(含港澳台)参加或举办广西文旅宣传推介活动的旅游企业采取临时性补贴。旅游企业在境外(含港澳台)通过购买国际性旅游展会展位或租赁场地,参加或举办文旅推介会、展览会、宣传活动等,对广西文旅资源、产品进行宣传推介的,单次给予最高4万元补贴,单个企业最多获得补贴2次。
四、奖补申报要求
(一)奖补实行申报制,凡申报奖补的旅游企业需按要求提交申请及相关资料,未按要求提交申请及相关资料或不符合申请程序的不予受理。
(二)所有申报奖励的入境游团队信息必须录入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旅游监管平台),未录入旅游监管平台系统,或相关申报材料与录入旅游监管平台数据不符的,均作无效申报处理,不予补助。
五、奖补申报及审批程序
信息来源 |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编辑设计 | 黄伊莹 罗琳
校对 | 甘维良 凌雪丽
责编 | 雷鑫莹
总编 | 李志雄
运营 | 广西文化和旅游创新发展中心
0771- 5615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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