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八一中学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2025年度学生食堂物资(食材)和教职工食堂物资(食材)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诚邀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比选。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
林芝市八一中学2025年度学生食堂物资(食材)和教职工食堂物资(食材)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二、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验收。
三、服务内容
项目招标代理全过程。
四、资格条件
(一)参加比选的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林芝市财政局名录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招投标代理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递交资料要求
(一)参选承诺函(格式自定,包括质量、收费报价等方面的内容);
(二)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三)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针对本项目的工作方案及组织措施等;
(五)收费报价;
(六)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相关服务证明材料复印件;
(七)办公条件(提供场地图片及租房合同、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
(八)从业人员;
(九)报名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响应文件需密封后加盖单位鲜章,封面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六、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
请按照以下规定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响应文件请密封,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12:00
(二)递交地点:林芝市八一中学
(三)联系方式:14728948479
七、选取确认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参选机构按照综合评比后确定代理机构。
八、其他
(一)代理服务费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由代理机构向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收取。
(二)参选的代理机构编制比选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本单位不作补偿。
林芝市八一中学
2024年11月26日
主 编 | 张正安
审 核 | 邱明
校 对 | 孙臣洪
信息员 | 高浩然
编 辑 | 达娃桑布
来 源 | 林芝市八一中学
投稿邮箱 | xzlzjy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