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高级中学
关于征集老照片、老物件的公告
亲爱的校友、尊敬的各界人士:
你们好!
砥砺奋进,弦歌不辍;薪火相传,芳华待灼。为探寻历史之根,传承和弘扬市高精神,激发广大师生知校、爱校、荣校热情,特面向老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诚挚征集带有市高印记的“老照片和“老物件”。
我们期望承载着个人情愫、流露出岁月痕迹的“老照片”和“老物件”能够汇聚一处,展现市高精神的传承脉络,让更多的校友和人们去感受、领悟独属于市高中的精神。
现将有关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反映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资料(如学生证、饭票、教材、讲义、学习笔记、毕业证件、入学通知书、校徽、奖章、奖状等)。
2.学校各时期各类教学、实验、实习、实践活动等资料及老教材、老教案、老教具模型、重要出版物(含早期出版的一些文献资料、校本教材)等等。
3.各种奖品、锦旗、赠品、纪念品、纪念章、音像资料等等。
4.在校期间参加各类集体活动的资料(包括各种社会活动、学术活动、体育比赛、各种评比活动等)。
5.能反映学校具有时代风貌(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照片或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6.在校期间同学们的合影照片、毕业纪念册、同学名录、师生间赠言等。
7.学校各个时期取得的成就、成果、事迹等图片和报纸及其它资料等。
8.其他具有历史价值,能够教育来者、激励后人的具有保存价值和展出意义的物品、照片等。
上述资料、实物载体不限,可以是实物、照片、光盘等各种类型,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制件。
二、征集办法
1.捐赠。符合展出收藏范围并予以收藏的物品,学校将登记造册。
2.复制。对某些可以复制的物品(如照片),与物品主人协商复制或以其它办法收藏。
三、征集说明
1.本次征集为免费捐赠。
2.捐赠者须在提交物品时标注物件信息以及捐赠者姓名、电话等个人身份信息,便于留存登记。
3.本次征集到的所有“老照片”和“老物件”,将用于展出,并标注提供人信息。
4. 学校承诺定会珍视所有捐赠物品,妥善保管,延续校史,泽被来者。
四、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电话:0427-2216223 19904976588 张老师
0427-2216222 13942798229 吴老师
邮箱:LNPJGZBGS@163.COM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科技大街
三山五岳缘结一地,东西南北梦绕市高。衷心感谢各位校友、各界人士长期以来对盘锦市高级中学发展的关注与支持。诚挚祝愿大家工作顺利、万事胜意!期待在今后的岁月里,我们携手共进,铸就荣耀!
盘锦市高级中学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