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村干部撞死人一年后仍在职?权贵与平民:法律面前的双重标准?

科技   2024-10-20 07:03   河北  

文/编辑|苏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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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贵之错似云烟,敷衍塞责蔑民权。

“权贵”驾车酿祸端,一年有余仍高坐,上级部门频研讨。

若是寻常百姓家,二话不说先拘押,静待审判来裁决。

10月16日,有网友公开在网络上爆料称:重庆市永川区金龙镇燃灯村一名村委副书记黄某因驾车逆行造成1死1重伤的交通事故,黄某非但没有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却在事发一年多后继续在其职位上安然无恙。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普通百姓若遇此类事故,往往会被立即拘留,等待法律判决。

在法律的天平上,权贵与平民的砝码似乎并不相等。

黄某交通肇事案并非个例。

从网友的爆料中,我们不难看出,黄某在事故发生后,并未立即受到法律的严惩,而是继续在其岗位上工作。

金龙镇政府工作人员的解释是,目前燃灯村黄姓副书记确实仍在正常任职,法院的判决需要时间,对该副书记的处理也将根据法院判决情况依法依规进行。

然而,这一解释并未平息公众的愤怒。

毕竟,一年多的时间对于受害者及其家属来说,是无尽的等待和煎熬。

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工作人员在回应此事时,还特意强调了这是“过失致人死亡的民事责任”,而非“刑事案件”。

这一说法无疑是在为黄某开脱。

无论是权贵还是平民,只要触犯了法律,都应该受到同样的制裁。

将一起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轻描淡写地归为“民事责任”,无疑是对法律尊严的践踏。

17日下午,@永川发布通报此事称,金龙镇燃灯村原党总支副书记黄某因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死一伤,被认定为交通事故主责。

2024年6月21日,黄某被提起公诉。

2024年9月30日,法院下达判决书,黄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宣告缓刑1年6个月

判决书于2024年10月11日生效。

按照组织程序,已免去黄某燃灯村党总支副书记职务。

民生之困风雷激,公正何时映民心?

2024年10月15日,扬州一男子黄先生举报学校副校长出轨自己妻子的案例也让人唏嘘不已。

黄先生举报了近十年,可涉事副校长依然稳坐副校长之位。

据黄先生言自己长期外出打工,妻子负责照料家庭,2014年的某个时刻,有人匿名将副校长频繁的宾馆入住清单悄然放置于黄先生住处,这一举动引发了他的重重疑虑。

随后,黄先生在妻子的手机中发现了他与副校长的亲密对话记录和共处照片,二人频繁以“宝贝”相称,并表示“要永远在一起”。

依据住宿记录显示,自2013年至2014年间,该副校长在宝应县各宾馆开钟点房多达40多次,且多数发生在办公日。

当这段有悖道德的不正当关系被昭然揭露之后,黄先生要求该副校长写下了一份承诺书,承诺彻底地断绝与其妻子的联系,倘若此类状况再度出现,定会承担一应后果。

这两起事件虽然性质不同,但都反映出了一个问题:在某些人眼中,权贵似乎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为何权贵犯错总能得到宽容和庇护?

为何法律在权贵面前似乎失去了应有的威严?

难道仅仅因为他们的身份和地位不同,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吗?

律不徇情,尺不枉直。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却时常看到权贵与法律之间的微妙关系。

黄某交通肇事案和扬州副校长出轨案只是冰山一角,它们背后所反映出的是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法律面前的不平等。

如果法律不能对所有人一视同仁,那么它的公正性何在?

如果权贵可以随意践踏法律,那么普通百姓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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