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学生欺凌,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方便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现将我省学生欺凌防治问题和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山东省学生欺凌线索征集“随手拍”
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三款规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学生欺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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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大众网枣庄”视频号 来源:山东教育发布 责任编辑:孙姝华 审核:李雪 新闻热线:0632-5210000;商务合作微信:18063215656 转载本平台原创内容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