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警务】乐都公安:三举措做优“生态警务”守护绿水青山

政务   2024-11-29 09:17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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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乐都区公安局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主动将公安工作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出三举措做优“生态警务”,守护绿水青山,全面提升生态警务专业化、特色化、区域化水平。


以防范先导,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一是推行“生态警长”制。结合辖区实际,严格落实派出所所长担任“生态警长”、辖区民警、村警担任专管制度,构建责任明晰、协同高效、治理有力的森林、河流、草地、湿地保护机制,全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画卷。二是压实巡防责任。按照“三级巡防、点面结合、动静结合”的巡防机制,压实森警大队、生态警长和生态民辅、辅警巡防巡护责任,森警大队巡全域、区域河湖林警长巡重点、派出所和生态辅警巡点面,实现对河湖林的分级分段管护。三是布建立体化巡防。充分发挥派出所主防和生态辅警人熟、地熟、情况熟优势,通过“警车+大脚板”,日夜巡防、定点防控,同步收集涉生态环境类情报信息、广辟线索来源,从源头提高各类危害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管控能力。

以严打开路,打击生态资源犯罪

一是突出重拳执法。深入推进“春风行动”“昆仑行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矿、污染环境、滥盗滥伐林木等涉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坚持打破警种壁垒,多警种合成作战,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全要素侦办,全环节打击,凝聚优势警力盘活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一盘棋”。二是凝聚打击合力。深化与生态环境、林草、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执法,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采矿、非法占用林地、污染环境、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大环保大执法工作格局。三是强化圈层查防。依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圈层防控卡点和交通违法查缉卡点,按照“逢疑必查、逢车必查、逢人必查”的原则,严查严管非法盗猎、非法采挖、非法运输、非法交易等涉生态环境类案件。

以共治为要,深耕善治谋长远

一是坚持群防群治,激发多元治理“新动能”。将“生态警务”与平安乐都建设同部署、同谋划、同推进,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警格+网格”工作优势,实现“生态警务”与网格化服务管理联动融合,带动网格员履行生态保护职责,激活“生态警务”基层“神经末梢”。同时,多方吸纳乐都义警、护林员等群防群治力量,构建起多部门、多角度联合施治的生态保护机制。二是深化联勤联动,强化行刑衔接。深化公安机关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证据衔接、案件移送等机制,联合制定线索通报、提前介入、涉案物品保管和委托鉴定等程序,推动解决涉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法律适用争议和执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树牢“两山”理念。依托辅警、村警日常排查入户走访机制,面对面向群众宣讲随意盗伐、破坏林地、带火种进入林区、非法捕捞的社会危害性,普及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以案释法讲解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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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都公安

排版|政 治 部 金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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