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激励资金600万元
按照《广西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会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对全区各县(市、区)2023年度耕地保护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获耕地保护激励名单分别是:
据了解,2023年,广西通过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加强耕地用途管制、攻坚耕地保护各项重点工作、推深做实耕地保护田长制等措施,实现了一般耕地同比增加145%,助力广西耕地连续两年实现净流入。
《广西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明确,获得自治区耕地保护激励的县(市、区)政府应将不低于80%比例的激励资金用于激励本辖区内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支持承担耕地保护具体任务、成效突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乡镇激励对象名单由县(市、区)政府制定相关规定评定。同时,激励资金主要用于耕地的保护、建设与管理,包括耕地保护动态巡查等日常管理、耕地质量建设、永久基本农田和田长制标识标志更新更换、对举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奖励等。
(唐广生 周燕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