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件关乎大民生
七台河两级法院始终坚持
“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
坚持人民至上把司法温度
注入到每一起案件中
李某与郭某系朋友关系,郭某因做生意需要,向李某借款5万元,李某与郭某通过网络小程序平台签订电子借条,双方就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借款利率、还款时间、纠纷管辖地等进行明确约定,同时双方在电子签章处签名。借款到期后,郭某久拖未付,李某多次讨要未果遂向勃利县人民法院倭肯人民法庭请求帮助,要求郭某偿还借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对电子借条的证据进行全面核实,并通过使用该小程序对签署完成的电子借条的使用程序、身份信息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对签章的算法及状态进行核验,确保整个电子借条的签署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的要求。经过全面查证后,倭肯人民法庭通过电子借条、转账记录、微信聊天等证据的综合认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郭某于约定日期前偿还李某全部借款,案件最终圆满结束。
法官说法
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子合同逐渐普及。电子借条在形式上区别于传统“白字黑字”的书面借条,在使用第三方网络平台、小程序签订电子借条时,应注意选择安全可靠的平台,了解对方是否有实名认证、签订的借条是否有区块链存证技术等信息,以保证自己的资金安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规定:电子签名人向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申请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应当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收到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的身份进行查验,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 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作为证据提交的电子数据系通过区块链技术存储,并经技术核验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电子数据上链后未经篡改,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来源: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韩 晶
二审:杨 帆
三审:佟志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