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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招聘
军文人才
因学校事业发展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具体公布如下。
一、招聘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详见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官网。
(二)招聘岗位、计划
此次招聘教职工岗位共11个。(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聘者报名截止日前一般须具有教育部认可的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鼓励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报考。(具体要求见《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
6.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认定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方向,审核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7.实践教师岗位应聘者原则上为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岗位的应聘者原则上为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获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楷模、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者,获得国家主管部门及行业组织认定的国家级大师、名师,与岗位相适或学院所需的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和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24: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邮件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报名及书面纸质材料报名等,应聘者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hr_scpcfe@163.com,邮件名称格式:
岗位代码+岗位名称+本人姓名+联系电话;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且未按要求操作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四川财经职业学院2024年秋季学期教职工招聘岗位登记表》(附件2),请严格按模板如实填写。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执)业资格证书、论文、科研、各类代表性的奖励证书等。海外学历的,还需提交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本人所学专业与所报考岗位对应国内专业课程相一致等材料。如有外语论文、著作等材料应提供检索证明或报告。
(3)如有工作经历者,必须提供工作相关经历证明(加盖原工作单位公章)或养老保险历年缴费证明。
4.相关要求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应聘人员未按期提交材料或逾期材料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如出现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漏报或无法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导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用人部门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且学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根据报名情况,择优排名进入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招聘人数和岗位,择优排名,按10:1确定人员进入笔试;未达到比例的,但报名人数与岗位数之比达到2:1及以上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笔试;如某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为1:1及以下的,取消或减少本次招聘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及职业教育相关知识,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与岗位排名于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发布。
2.面试。按照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与招聘人数,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人员比例低于3:1但大于或等于1:1的可以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四川财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部门短信方式通知为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方式为专任教师岗采用答辩(其中:答辩题目在面试前单独发送),其他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者本人签字确认。
结合招聘工作实际,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岗位招聘人数,以考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则由学院综合研究后等额确定。面试结果于面试结束后择时通知考生。
(四)体检
通过面试的应聘者按照相关要求参加体检,体检由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人员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考察中取消应聘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应聘者成绩,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公示
经体检、综合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对象,并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为正式录用人员,并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三、聘用与待遇
1.正式录用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按照上级和学院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纪律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联系方式
咨 询 电 话:028-84642015 何老师 高老师
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8-84642079 杨老师刘老师
用人单位联系人及方式详见附件
六、特别提示
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事项,均由组织人事部发布或通知。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公告要求咨询相关信息,或联系方式不正确、无法联系,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应聘相关环节的,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