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职场   2024-11-21 11:13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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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四川旅游学院官网[http://www.sctu.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附招聘单位简介

四川旅游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国内第一所以“旅游”命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由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与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学校主校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占地面积1008亩。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万多人。设有烹饪与食品科学工程学院、希尔顿酒店管理学院、运动与休闲学院、旅游文化产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大健康产业学院、大数据与统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其中,希尔顿酒店管理学院是我校与希尔顿酒店管理集团合作建立的全球第二家学院。学校开设有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科学与工程、会展经济与管理、酒店管理、休闲体育、旅游管理、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风景园林、商务英语、物流工程等33个本科专业,涵盖管理学、工学、文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经济学等7个学科门类。学校同时开办有中西烹饪、高尔夫等特色专科专业。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旅游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http://www.sctu.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留学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四川旅游学院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要求

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报名。报考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校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本次招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方式为电子邮箱投递:报考者下载填写《四川旅游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应聘申请表》后邮件主题标明“2024下半年考核招聘+姓名+专业”发送至人事处电子邮箱(sctursc@163.com)。

报考者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核

考核包括综合性面试和心理素质测评。

(一)确定面试人员

学校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按要求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下材料,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即取得面试资格。

1.《四川旅游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应聘申请表》一式两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博士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留学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并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4.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考核内容

1.综合性面试主要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2.心理测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心理素质及心理状况。其结果作不计入面试成绩,但作为聘用与否的参考因素之一。

(三)考核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

四川旅游学院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八、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我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四川旅游续页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年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旅游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四川旅游学院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川旅游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四川旅游学院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且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云贵川渝四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旅游学院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四川旅游学院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十二、联系方式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28-84825818(四川旅游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4825007(四川旅游学院纪委办公室)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附件:

1.四川旅游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旅游学院公开考核招聘应聘申请表

附件下载地址:

http://www.sctu.edu.cn/rsc/info/1048/21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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