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要发展
环境是底色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
隆昌社区是西区街道的“北大门”,作为“百千万工程”省级典型培育村,它如同一扇对外展示的窗口,彰显着西区街道独特的城乡风貌。但有个别村民擅自在住房周边的集体土地上违法私搭乱建构筑物,既侵占了公共利益,存在安全隐患,又影响农村人居环境。
为营造良好的农村风貌,扎实推进农房风貌管控提升工作,助力“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近日,西区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黄惠洪,办事处副主任崔超文带领相关部门开展乱搭乱建集中攻坚工作。
开展过程中,执法人员依法执法,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以拆促改,实行违法建设自拆、助拆、强拆“三步走”工作法。
前期,执法人员深入社区各主次街巷,对各类乱搭乱建、违法建设的情况进行细致摸排、测量核对,全面了解违建当事人的基本状况及违法原因等,因势利导,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将末端执法策略转变为以宣传教育为主、提前介入的方式,既降低涉违村民的经济损失,又化解抵触情绪,使其逐步认识到违法搭建存在的安全隐患风险及未办理规划报建手续擅自建设行为的违法责任。
经教育劝导,有部分村民自觉主动拆除了违法搭建构筑物;有部分村民虽有拆违意愿但存在自拆困难,执法人员组织专业人员协助其拆除违建;有个别当事人经多次沟通仍不配合整改,执法人员责令其在限期内整改,逾期未自拆的,执法人员依法向其最后发出《强制执行决定书》,于12月25日统一组织开展强制清拆行动。
自拆前
自拆后
拆除前
拆除后
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总拆除各类乱搭乱建、违法建筑24处,拆除面积520多平方米。其中,强制清拆违法搭建的建(构)筑物11处,清拆面积300多平方米。
接下来,西区街道将继续聚焦“百千万工程”,从实际出发,扎实推进农村风貌提升整治工作,加大乡村乱搭乱建、违法建设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日常巡查和执法,做到发现一宗处理一宗,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
温馨提示: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不是目的!请大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实施、不参与违法圈占与私搭乱建,坚决抵制任何违法建设行为,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十条第一款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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