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台商投资区被征地农民
为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规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符合闽政办〔2008〕28号,闽政办〔2011〕12号,漳政综〔2008〕132号,龙政综〔2012〕259号,漳台管专〔2015〕100号会议纪要,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77号,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2017年第七次会议纪要, 漳台管〔2018〕96号, 漳台管办〔2019〕34号文件规定,对漳州台商投资区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障对象的补助,现有西边村、霞屿居、龙田村、铺透村、蔡店村、流传村、白礁村、埭头村、石美村、龙江村、金山村、吴宅村、东美村、杨厝村等14个村经各个相关单位审核通过后,现予以公示。
如对被征地农民的申请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社会事业管理局举报。举报可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情况,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
附件:漳州台商投资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公示名单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4日-11月22日
受理电话:6787316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通讯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汇福路5号行政服务中心5楼
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社会事业管理局
2024年11月12日
▌本文来源: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社会事业管理局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文章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
往期推荐
海峡导报微信矩阵
海峡导报微信矩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