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安全风险
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凿岩作业过程中,主要存在如下安全风险:冒顶片帮、中毒窒息、透水、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等。
冒顶片帮
冒顶片帮是指采掘作业面、巷道、硐室在地压作用下变形、破坏,或因开挖、支护不当,引起的顶部垮塌、侧壁脱落现象。
发生冒顶片帮的主要原因有:采矿方法选择不合理,顶板管理方法不当;地质情况变化,地压增大;矿山未按照设计参数进行开采或设计参数不合理;作业人员疏忽大意,检查不细致;处理浮石操作方法不当、违章违规作业等。
为防止冒顶片帮,应根据矿山地质条件选择合适的采矿方法及支护方式;强化地压及采空区管理;加强采场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及安全确认制度。
中毒窒息
中毒窒息是指井下作业过程中,吸入有毒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硫化氢、二氧化硫等),或因处在废弃的采空区等通风不良的密闭空间内,氧气浓度不够致使人员发生突然晕倒或死亡的人身伤亡事故。
发生中毒窒息的主要原因有:没有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或违规停止运行,因通风不良造成有毒有害气体积聚;长距离独头掘进巷道局部通风设施缺陷致使有毒有害气体不能及时排出;未按规定检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擅自进入采掘工作面、天井等作业场所;贸然进入长期废弃的旧巷道或采空区;作业期间突遇不明的有害气体等。
为防止中毒窒息,矿井应建立完整的机械通风系统;井下风量、风速、风质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要求;矿井、每个生产水平(中段)及每个采场应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采场进行回采作业前应形成通风系统;加强局部通风管理,采掘工作面配备功能满足要求的局部通风设施;及时封闭采空区和废弃巷道;每个凿岩班组应配备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对作业面进行气体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作业面作业。
透水
透水是指矿井由于防治水措施不到位而导致地表水或地下水通过裂隙、断层、塌陷区等各种通道无控制地涌入矿井工作面,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水灾事故。
发生透水的主要原因有:采掘作业中,针对可疑的地质条件未进行超前探放水或及时上报,采掘作业面意外与地下含水带、溶洞、积水空区(巷道)或地面水体连通;破坏防水矿(岩)柱或未按设计要求留设防水矿(岩)柱。
为防止透水事故,应采用专门的探放水设备,作业过程中密切注意观测作业面透水预兆,严格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机械伤害
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转(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击、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
发生机械伤害的主要原因有:凿岩工在操作、维护、检查凿岩设备过程中,由于站位错误、操作失误、设备缺陷等原因,被凿岩设备夹伤、被钎杆刺伤等。
为防止机械伤害,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凿岩设备,保证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加强操作技能培训,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发生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置。
触电
触电是指人体直接触及电源或高压电经过空气或其他导电介质传递电流引起的电击伤害。
凿岩工在行走或作业过程中,由于电线、电缆破损或误操作带电设备等原因,可能造成触电伤害。
为防止触电,非专职电气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摆弄、检修电气设备,不得随意触摸(碰)电气设备和电缆;电气设备应采取可靠的接地和漏电保护措施。
高处坠落
高处坠落是指在基准面2m以上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凿岩工井下作业发生高处坠落的地点有天井、溜井、采场临空面等。
发生高处坠落的主要原因有:竖井、天井等凿岩作业中,未落实好安全防护措施,未搭设作业平台或搭设的平台不稳固,未系好安全带或安全带未悬挂在牢固可靠处;人员注意力不集中,在采场、天井上下梯子或在平台行走时失足摔落等。
为防止高处坠落,凿岩工在高度超过2m的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悬挂在牢固可靠处,下方应搭设稳固的安全平台;上、下天井、采场时应进行安全确认,检查人梯、平台是否牢固,是否损坏,上下过程中两手必须抓紧梯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