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心病等5个门特
明年起可跨省直接结算
《指南》明确,广东统一的52个门特均已实现省内直接结算,其中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类共12个门特已实现跨省直接结算。
值得关注的是,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自2025年1月1日起可实现跨省直接结算。范围扩容后,能在广东实现跨省直接结算的门特将达17个。
如何选定门特定点医疗机构?《指南》对此作出了明确指引:参保人就医前按照参保地规定结合个人就医意愿选定,可以通过“粤医保”小程序办理选点申请,或到选定的医疗机构现场办理。
《指南》明确,参保人按规定选择可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因门特异地就医时,就医地有相应门特病种及限定支付范围的,执行就医地规定;没有相应门特病种的,定点医药机构及接诊医师要遵循相关病种诊疗规范及用药规定合理诊疗。
广东多数地市已支持
省内临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一直以来,异地就医和就医待遇备受参保人关注。《指南》明确,参保人在参保地外工作、居住、生活或因病情需要等原因需在参保地以外的地域就医时,应当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已开通联网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就诊后即可在医疗机构通过直接结算享受医疗费用的报销。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市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包括异地转诊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异地生育就医人员
符合国家、省生育政策的异地就医人员。
▲就医流程
来源:广东卫生在线
编辑:李子莹
审核:张英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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