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政策调整中,原有的24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被优化整合为17项,并制定了省管公立医疗机构试行价格。各市(州)医保局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拟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相关价格项目试行价格,且不得超过同等级省管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标准。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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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达州日报
编审:丁 梅 责编:何 勇 编辑:严资策
此次政策调整中,原有的24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被优化整合为17项,并制定了省管公立医疗机构试行价格。各市(州)医保局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拟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相关价格项目试行价格,且不得超过同等级省管公立医疗机构执行标准。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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