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展西藏展厅搭建及相关活动项目采购公告

政务   2024-10-18 22:34   西藏  

为积极推进自治区文化和旅游领域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展示自治区特色文化产品及旅游产品对外形象,加大自治区特色文化和旅游产业“走出去”力度,发展会展经济,扩大自治区特色文化产品及旅游产品影响力,激发文旅消费活力。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参加第十五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现就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经费预算

采购项目总经费预算不超过75.57万元(柒拾伍万伍仟柒佰元整)。

二、采购项目

(一)展厅内容:1.展厅设计、搭建、运输、配套装饰等(包含展位费);2.宣传推广(邀请现场主播、主题博主);3.展品托运及包装;4.展会宣传品定制;5.差旅费(17人);6.租车费(17人)。

(二)招商引资内容:1.会议场地租赁费;2.主场LED显示屏租赁;3.宣传单设计制作;4.手提袋和宣传品定制;5.宣传展架制作。

(三)项目要求:组织自治区不少于1000件优秀文化创意产品、非遗产品和旅游商品,在展区西藏展厅进行集中展示展销。组织西藏文化和旅游产业方向不少于两个优质招商引资项目,在现场进行推介宣传,并发放全区各地市招商引资资料及优质项目宣传单。

三、采购方式

(一)根据《西藏自治区2023-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规定,100万元以内的服务类或采购类项目,属自行实施采购范畴。

(二)根据财务部门指导意见,为确保采购项目依法依规进行,确立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

(三)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采购人在“文化西藏”微信公众号公开邀请至少3家具有承接资质的项目采购公司参加竞争性磋商。

(四)此次评标采取综合评标法,综合考量各投标公司资质、设计理念和报价等情况,好中选优,确定一家公司承接运维工作。

四、投标参竞

(一)参竞公司资格

投标公司应当为西藏自治区注册公司,并同时具备展览展示相关资质,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公司的注册年限不少于1年(2023年10月18日前完成注册),3年内(2021年10月18日—至今)公司及其法人无任何违法经营或其他违法行为(查询依据天眼查等数据)。

(二)投标步骤

1.本公告期限为3天(18日、19日、20日),投标意向公司要在公告期限内通过xzwhcyc@126.com邮箱提交投标意向资料,此资料应当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件或照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和照片)、投标意向书(加盖公章扫描件或照片),如为代理人竞标的应当额外提交委托授权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和授权委托人有效证件。投标意向书应当留有效联系方式。

2.采购人根据投标人资料,对投标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对于符合资质条件的,采购人将于10月21日通过预留联系方式逐一告知。

3.投标企业接到通知后,按照通知时间,抵达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路2号)104办公室完成签到。

4.参竞公司的投标资料自行保管并于投标现场拆封,此资料应当包含产品设计方案、设计参数比对、产品参考图片、项目报价、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件及复印件(如有授权代理人,应当颁发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件及复印件)。如有其他内容请参竞公司自行按照采购要求设计补充。

5.此次谈判磋商基础内容为:项目报价、设计方案、完成时限、服务保障、公司资质。其他内容根据谈判现场具体情况由评委进行提问。

(三)排除事项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出现下列事项,此次谈判作废处理,作废后按法律规定通知参与竞标或承办单位。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特别说明

此次招标工作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负责,如对此项工作存在异议或反映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891—6363971。


编辑:聂茂
校对:谭其露
审核:姚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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