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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会单位
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仲莎乡人民政府、江达乡人民政府、县安置办,符合全区首次转岗安置条件且自愿参加本级单位选岗的退出消防员。
五、选岗工作流程
(1)发放《工布江达县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计划表》和《西藏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岗位申报表》;
(2)县消防救援大队领导宣读选岗规则;
(3)用人单位依次介绍备选岗位的工作地点、具体岗位;
(4)有关部门介绍薪资待遇、福利保障等情况;
(5)参加选岗人员现场选岗;
(6)宣布选岗结果;
(7)转岗消防员表态发言;
(8)相关领导讲话。
六、选岗规则
1.转岗退出消防员应严格遵守选岗流程和选岗纪律,按时入场,每人选岗时间3分钟,选岗签字按手印后不得更改。不能按时到场选岗的,或不到场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取消选岗资格。
2.选岗时,参加选岗的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进入选岗室,严禁大声喧哗,严禁随意讨论或干扰他人工作。
3.选岗结束后,由安置办当场公布选岗结果,转岗退出消防员确认后不得更改,同时为转岗退出消防员开具《退出消防员转岗介绍信》,按照《西藏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员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选岗办法(试行)》与接收单位办理关系转接、档案移交、报道上岗等相关事项,并明确到接收单位报到时限和具体要求。
4.选岗原则上要本人亲自到场选择单位签名,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家人代为选择单位签名的,必须提前一天向县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专班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以及能证明其为家人关系的有效证明。
5.安置结果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转岗消防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接收单位报到,如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的,本年度不再安置并退回档案。
6.根据相关规定,转岗消防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转岗安置待遇。在待转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转岗安置待遇。
7.本规则由工布江达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工布江达县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转岗安置岗位计划表
工布江达县应急管理局(代)
工布江达县国家综合性消防
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安置工作办公室
2025年1月23日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审核:曹学洲
责编:索朗次仁
编辑:米玛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