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好车厢,你坐我站”
男子5元“出让”地铁座位
吸引不少人问询
但更多网友认为,应该抵制这种行为↓↓
对于此事,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该男子的不妥之处在于地铁座位是公共资源,是为了满足广大乘客的出行需求而设置的,并非个人可随意处置的私有财产,适用的是先到先得以及尊老爱幼的秩序。而他将座位商品化明码标价,有违公共秩序。如果与其他乘客发生争座纠纷,扰乱公共秩序情节严重可能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面临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等处罚。
“如果该网友转让自己的座位是偶然性的,且非长期性,则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但是如果他以转让座位为业,过度占用公共资源,则可能会违反公序良俗,总的来说这种做法不提倡。”付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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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劳动报综合自中国新闻周刊、新闻坊、新闻综合
编辑:李宁馨、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