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小学教育(045115),欢迎报考!
唐山师范学院是河北省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首批入选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院校。学校先后获批“全国优秀师专”“河北省文明校园”“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典型示范高校”。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基本学制为3年。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25年我校专业招生计划见《唐山师范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目录中公布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正式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2025年招生计划为准。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新生报到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凡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请在报考前仔细阅读教育部、省市考试院、所选择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公告、通知等文件。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招生部门核验。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向报考点提交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以便考点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确保信息无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网报填写的个人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固定电话等信息非常重要,后续用于向考生发送短信、发函调档、寄送录取通知书等重要招生材料,请考生务必准确、完整填写。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初试
考生应当在考试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二)复试
1.具体复试时间、方式等见学校研招网相关通知。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3.各专业复试(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另行通知,复试考生届时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查阅。
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及时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把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于入学前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组织关系,不迁移户口,不负责就业及派遣等事宜。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凭有关证明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期限为两周;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财教[2013]19号)文件精神及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收取,最终以河北省物价局备案为准。
(二)奖助体系
目前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如下:
1.国家奖学金:硕士每生20000元;根据国家当年拨付的名额评选。
2.国家助学金:硕士每生6000元/年;按上级拨付标准面向所有档案在学校、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发放。
3.设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以上各项奖助政策的详细内容以我校正式文件为准。
(一)我校严禁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
(二)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唐山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网,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如有变动,以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人间住宿标准,由学校统一安排,最终住宿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四)学校纪检部门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五)本招生简章由唐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单位名称:唐山师范学院
单位代码:10099
学校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北路156号
邮政编码:06300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15-3863129
招生学院电话:0315-2247138
来源|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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