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网络谣言
清朗网络环境
- 网络安全为人民 网络安全靠人民 -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公安部网安局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江苏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治,依法严厉打击恶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人员,有力净化了全省网络社会环境。
01
什么是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微博、国外网站、网络论坛、社交网站、聊天软件等)传播的谣言没有事实依据带有攻击性,目的性的话语。谣言传播具有突发性且流传速度极快,因此对正常的社会秩序易造成不良影响。
02
如何辨别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具有夸大事件严重性、断章取义、移花接木等特点,想要辨别看到的信息是否真实,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判断:
1
查看内容是否客观,网络谣言通常带有绝对的主观色彩,主要目的是煽动受众情绪,往往缺乏客观证据和描述。
2
查看来源是否权威。通过搜索相关关键词,查看有无其他权威媒体发布相关报道。如果仅仅是个人在传播,是谣言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
3
慎重转发和分享。在没有确认消息真实性之前,避免盲目转发、分享,避免成为谣言传播扩散的“帮凶”。
03
相关法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众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建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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