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
入伍优待政策
01
应征期间待遇
1.大学毕业生享受“四优先”: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2.上半年入伍享受毕业生待遇:当年上半年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生,仅需再完成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入伍后毕业实习(顶岗实习)在部队完成,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
02
服役期间待遇
1.部队津贴:列兵津贴1000元/月、上等兵津贴1100元/月,两年共计25200元。
2.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人每年10000元以上。义务兵服役期间个人获得荣誉称号、立功或者优秀士兵的,其家庭在享受当年优待金的基础上,立一等功的,增发当年优待金的100%;立二等功的,增发当年优待金的60%;立三等功的,增发当年优待金的30%;获得优秀士兵的,增发当年优待金的15%。
3.享受学费补偿:义务兵、直招军士,本科和高职(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4.一次性优待奖励金:对到新疆、西藏等军队确定的高原、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其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普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当年发放标准的2倍发放。
5.立功受奖慰问金:雷州籍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家庭奖励,三等功1000元,二等功2000元,一等功5000元以上。
6.可直接提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提干。
7.可上军校:担任班长1年以上的党员,连续2年立三等功或1次二等功以上,且被战区级单位评为先进个人或军级单位先进典型或获得军队科技进步四等奖以上奖励的,可保送进入军队院校,毕业后担任军官。也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参加军队院校招生,录取毕业后担任军官。
8.优先选取军士:大学毕业生可优先选取军士,套改军士时,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改中士第一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改为中士第二年。一般情况下,下士每月工资至少5600元左右起,中士每月工资至少7000元左右起(且定期增资)。
9.父母赡养费、配偶优待金:现役军士父母有一方满60岁,每月享受600元赡养费,现役军士配偶每月享受500元荣誉金。
10.学习专业技能:在部队每年会定期组织汽车驾驶、车辆维修、卫生、烹饪、通信等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的专业证书在地方可以通用。
11.享受免费医疗保障:服现役期间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受部队体系医院免费医疗保障,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享受优惠医疗服务。
03
退役待遇
1.保留入学资格:大学生入伍,在校生、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退伍后2年内可复学,根据学校情况,在校生入伍退役后可换专业。
2.保留应届生身份:高校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3.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照不低于当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补助金,按照不低于25000元标准发放。
4.享受一次性退役金:符合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目前标准为4500元/年)。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的比例增发。
5.定向招录:对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每年事业单位招聘时专门拿出岗位招录;服役满5年的,参加公务员招聘时,共享国家“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招录专项计划;服役期间视为工作经历,退役后1年内同当年应届毕业生一样推荐就业。
6.安置政策:军士服现役满十二年的;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安排工作。
7.考研优先:全国每年单列安排8000名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在报名条件的可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升复学优惠(专升本):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退役在校生2年内允许复学且可转专业,免修军事技能课程。
9.退伍优待政策:持退役军人优待证可享受公共交通、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优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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