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汽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文摘   2024-10-09 23:23   广东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汽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横栏公安分局、横栏发改统计局将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运输汽油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公开征集涉汽油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和范围

1、为花木场、建设工地非法运送或加注汽油的车辆;

2、为各种车辆非法加注汽油的车辆;

3、在重点场所、人口密集区违规停靠的汽油非法流动加油车辆;

4、利用洒水车、厢式货车、面包车改装的非法加注汽油车辆;

5、假借运输危险货物而销售汽油的车辆;

6、非法私设的油库和向非法经营汽油流动加油车供油的油库、汽油批发企业;

7、非法销售散装汽油的行为;

8、其他涉及非法经营的流动加油车、非法加油站点及非法经营汽油行为。






二、举报渠道和方式

广大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以通过电话、微信24小时举报违法犯罪线索。举报人举报时需提供涉案具体地点、介质、规模以及举报人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我单位将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并对举报人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

横栏公安分局 :0760-23879700

横栏发改统计局:0760-87616778

西涌派出所  :0760-23879711

四沙派出所  :0760-23879722


举报微信:

微信昵称:横栏110

微 信 号:13823999110


凡实施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各类企业及个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要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公安机关查处的黑加油窝点依法固定证据后一律予以拆除,对黑流动售油车、黑油罐车、加油设施、汽油等一律依法予以扣押,对涉案人员一律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山市公安局横栏分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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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部门:刑侦大队

编辑:杜俊恩、张锴

一审:李泽辉
二审:黄维光
三审:段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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