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喝酒后,横栏这对“好哥们”竟不约而同…

文摘   2024-11-03 21:09   广东  


“我们认识,同一桌的……”

好友欢聚一桌、把酒言欢后,

本应互相提醒切莫酒驾。

然而横栏这对“好哥们”

竟不约而同地拿起了车钥匙。

最终,缘分

让他们在同一地点双双被查

相隔4分钟,双双被查

当天22时16分,横栏交警在辖区新茂工业大道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期间,一辆粤J号牌白色小轿车在临近执勤点时,突然转向驶向路边。执勤警员迅速上前截停检查,并对司机岳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5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4分钟后,执勤警员截停了一辆粤T号牌的白色小轿车,对驾车男子罗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发现其结果为26mg/100ml,同样超过了准驾标准。

现场,民警发现岳某和罗某竟是熟人。据岳某交代,他们二人在附近湘菜馆一起吃饭喝酒,之后各自驾车回家,未料途中先后被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岳某、罗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至2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饮酒后,在酒精的作用下,

人的意识、行动等都有可能不受控。

👇️👇️👇️

01

饮酒后,人容易反应迟缓,如果车速为60km/h,反应慢1秒,车辆已经跑出16.67米。

02

酒精有麻醉作用,会降低手、脚触觉能力,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03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车距和车速。


饮酒后驾车上路,

对司机本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而言,

都是一种巨大的威胁!

司机醉酒驾车,结果连人带车冲入河中。(图源网络)


司机醉酒驾车,直接撞上路边车位停放的车辆。(图源网络)


不仅如此,酒驾醉驾

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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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山交警提醒

酒驾属违法,醉驾属犯罪。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饮酒后,切勿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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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山交警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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