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2日,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监督检查人员对总队转办的消防技术服服务机构违法违规线索进行核查发现,酒泉市鑫X锐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廖X林长期居住地位于成都市,实际未在酒泉市鑫X锐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上班,且酒泉市鑫X锐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未向其项目负责人廖X林缴纳过社保,也无工资发放流水。酒泉市鑫X锐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廖X林存在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执业印章的消防违法行为。同时发现酒泉市鑫X锐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维保酒泉紫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时存在项目负责人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的违法行为。
项目负责人廖X林违反了《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支队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酒泉市鑫X锐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进行执业,在维保酒泉紫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时项目负责人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四项之规定,同时参照《甘肃省消防救援机构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细则》第二部分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综合案件性质、情节等情况,酒泉市消防救援支队对酒泉市鑫X锐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未到现场实地开展工作的违法行为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来源:酒泉消防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