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法院:“法官+委员”调解续亲情
政务
2024-11-15 18:20
青海
近日,西宁市湟源县人民法院有效发挥代表委员调解室的职能作用,邀请县政协委员参与诉前调解及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成功在诉前调解一起家庭纠纷案件并当场履行。2015年,焦某与祁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二人与祁某父母共同生活。2019年祁某意外死亡,祁某父母将祁某名下房屋转让给焦某并签订房屋分割协议书,但一直未曾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祁某生前所在单位对其遗属发放抚恤金、一次性困难补助等共计9万余元,并向祁某婚生子每月定时发放困难补助费,以上所有款项均转入祁某父母账户。2023年,焦某因与祁某父母产生矛盾携子外出生活,在要求祁某父母分割抚恤金等财产被拒绝后,遂以抚恤金、困难补助费、房屋分割等案由起诉至法院。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诉前调解的意愿后,法官采用“法官+委员”联调模式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和政协委员以情、理、法相结合,充分释法析理、耐心疏导,经过法官和政协委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解开心结,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这起因家庭矛盾产生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