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以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省委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全力推动司法行政现代化,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青海。
图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召开平安青海建设考核推进会。青海省司法厅供图
在筑牢政治意识和坚定理想信念上更加主动自觉。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筑牢政治忠诚。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坚定不移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上。认真执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办理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夯实思想根基。巩固和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及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青海落地生根。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之以恒将学习党纪作为党员干部必修课、常修课,厅系统累计开展各类研讨交流120余次,支部学习800余次,警示教育160余场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纪律之基、强化党性修养,切实用铁的纪律凝聚意志、锻炼作风、锻造队伍。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健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跟踪落实机制,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入开展全系统巡察(政治督察)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向纵深发展。
在强化重点人群服务管理质效上更加积极作为。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督促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织牢织密重点人员管理网络,不断提升服务管理质效。切实履行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深入贯彻全省重点人员帮扶管控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印发工作要点,牵头成立督导组并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形成《重点人群管控专项工作督查报告》,制定《关于赴西宁市、海东市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服务管理工作检查方案》,切实压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持续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力度。召开全省安置帮教工作推进会,组织知名学者、专职律师等成立宣讲团,深入全省监狱、看守所开展安置帮教入监宣讲活动16场次,不断提升安置帮教工作质效。指导各地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再摸底,并分类建立安置帮教对象台账,及时掌握重点帮教对象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及思想动态,落实“一人一策”和帮教小组,确保底数清、情况明。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召开全省社区矫正动态分析研判会,组织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专题部署全省社区矫正质量提升两年行动,不断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制定《青海省社区矫正刑事执行权责清单》,全省8个市(州)和45个县司法局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社区矫正工作领导责任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监管规章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安全教育及“送温暖、促帮扶”活动,增加重点人员、重点时段的巡查频次,严格落实报到、请销假、执行地变更等管控措施,严防脱管、漏管和再犯罪。2023年至今,运用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累计开展网上巡查20.6万余人次,入户走访3.5万余人次,开展教育学习192万余人次、公益活动9万余人次。
在夯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基础上更加扎实有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进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优化提升。坚持把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平安建设重点任务,制定印发《关于全省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优化提升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理顺各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优化提升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及时间节点,着力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多元联动的治理新格局。2023年至今,累计提供各类法律咨询和服务9.3万余人次、调解矛盾纠纷6.9万余件、诉讼立案登记和信访案件受理1.6万余件,实现了化解纠纷“只进一扇门,只对一个窗”。夯实工作基层基础。升级改造“青海智慧调解平台”和微信小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案件实时录入、报表自动生成,案件汇聚率达100%。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人民调解“两专”队伍建设,将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村警等纳入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截至目前,全省乡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实现全覆盖,共有专职人民调解员3212 名,比2023年上半年增长2200余名。规范调解工作运行。印发《关于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着力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深入贯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提请省委平安办印发《全省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2023年至今,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7.3万余次,调解矛盾纠纷53091件,调解成功53011件,调解成功率99%,涉及金额17.4亿余元。
在巩固法治宣传工作质效上更加科学高效。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聚焦重点领域,不断提升普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助力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深入开展今冬明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印发今冬明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聚焦学校校园、农牧社区、宗教寺庙等“七类重点领域”人员,抽选懂法律、业务精、善普法的骨干力量成立6 支“普法宣传教育组”,累计开展今冬明春普法宣讲5472 场次,受教育群众93.3万人次,覆盖面达80% 以上。围绕节点突出重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平安青海建设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民法典、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国家安全等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5000余场次。建立完善“重点时间节点”和“普法工作联动”两项普法清单制度,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四个融入”,利用“青海普法”“法宣在线”等平台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项在线竞答活动,9.42万人参与竞答,有效提高了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识和了解,助力服务平安青海建设。安排部署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效“六大行动”。制定印发普法强基提质“六大行动”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这一主线,按照“向谁普、谁来普、普什么、怎么普、成效如何检验”的工作思路,紧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短板弱项,通过实施六大行动,有效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质效全面进步提升。扎实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入开展“1 名村(居)法律顾问+N 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抓好我省“法律明白人”网校建设,分类分众加强对“乡村法律明白人”“巾帼法律明白人”“宗教活动场所法律明白人”的日常线上学习培训。联合省委统战部、网信办、民宗委印发《关于青海省宗教活动场所“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着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普法宣传工作队伍。累计培养乡村、巾帼、宗教活动三类“法律明白人”16588人。
在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上更加担当尽责。始终践行法治为民宗旨,持续加强专业能力建设,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在用心践行法治为民惠民上作出新贡献。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举办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工作同堂培训,出台《青海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将调解和解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切入口和着力点,强化释法说理,不断提高行政复议调解成功率。2023年至今,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案件1133件,受理量超过未经复议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量;审结案件1011件,其中调解和解237件。司法鉴定和公证便民化水平不断提高。完成青海省司法鉴定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对接司法部综合平台,实现鉴定意见书赋码查询,以信息化监管手段助推司法鉴定质量提升。部署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对42类174项公证事项证明材料进行规范和精简,200项公证事项纳入“高效办成一件事”范围,177项公证事项进一步压缩办证时限,对放弃继承权声明、小额继承等8类公证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实行公证机构“24 小时”咨询便民利民措施,让群众享受到公证“减证便民提速”福利。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持续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分别印发《关于加强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2023年至今,全省提供法律援助咨询6.2万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8万余件。联合团省委等六家单位共同开展“未爱守心 共护成长 法律援助进校园”宣传月活动,依法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考虑经济困难状况直接提供法律援助,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法律援助申请人免予核查经济状况。2023年至今,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1600余件,12348青海法网、服务热线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咨询6800余人次。
在强化责任担当和锻造过硬队伍上更加精准发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始终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之举,也是促进社会发展进步、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核心所在。深刻领悟省委“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工作要求,着力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决心意志,锻造堪当重任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抓实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认真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强化巡察督察、审计监督,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执法司法、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领域腐败问题,把手中权力时刻关进制度笼子。抓牢干部教育培养。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统筹谋划推进干部选拔任用、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干部能上能下等工作,促进选人用人工作提质增效。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抓实干部教育培训各项工作。利用东中西部协作机制,积极与对口支援省份开展合作交流,加强人才帮扶。抓严律师队伍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和司法部“五点希望”,牢牢把握律师工作的政治方向,持续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督导,巩固拓展律师行业主题教育成果,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厚植家国情怀。与公检法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建好用好法检司律“四方会商”机制,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抓好从优待警暖警。健全干警职业保障和履职保护制度,着力推进监狱戒毒场所人民警察警务技术职级序列改革,认真落实从优待警保障政策和关爱措施,在优化勤务模式、科学安排精力、合力安排倒休等方面采取更加符合实际的措施,持续保护干警身心健康,进一步激发和调动人民警察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职业荣誉感。
图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平安建设专题培训班开班仪式。青海省司法厅供图
新征程上,青海省司法行政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以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青海为目标,不断开创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来源:青海《党的生活》2024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