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明确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重要意义、重要领域,建立了会商研判、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及案情通报五项工作机制,聚焦水利领域侵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从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等六个方面明确具体协作内容,共同推进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建设,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水平。
《机制》明确三方每半年开展一次工作会商,凝聚发展共识,充分发挥协同作用,对水事违法行为多发领域和敏感区域,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共同打击水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水事秩序。加强信息交流和资源整合,推进信息共享交换,实现相关数据、执法线索和专业技术联通。
《机制》明确在办理涉水事相关工作及违法案件时,涉及其他行政机关或单位的,通过联席会议、圆桌会议等形式共同会商研判。并建立业务联络机制,由专人负责日常对接,拓展沟通渠道和方式,通过互派业务骨干,协助或参与相关执法办案、业务培训、政策研究、工作交流等深化协作配合,切实提升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水平,齐心守护固海扬水灌区水安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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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吴忠检察
编辑丨牛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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