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安全保护,维护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第六十七条规定,我市将对采取扰乱超限检测秩序、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违法行为实施打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车辆应当按照超限检测指示标志或者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检查人员的指挥接受超限检测,不得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或者以其他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不得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
二、公路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车辆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固定超限检测站点进行处理。
三、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强制拖离或者扣留车辆,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二)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
四、对于采取扰乱超限检测秩序、采取短途驳载、S弯、压线、跟车、蹲磅、故意遮挡号牌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违法行为,我市将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强制拖离或扣留车辆、处以相应罚款等。
下图为我市动态称重检测卡点拍摄违法行为。
在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超限超载运输不仅会对公路基础设施造成严重破坏、缩短公路使用寿命、增加公路维护成本,还会危及道路交通安全,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重大隐患。采取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更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予以坚决打击。
全市各货物运输企业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货运车辆及驾驶人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管理规定,自觉抵制超限超载及逃避超限检测的违法行为。货运车辆驾驶人要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核定载质量进行运输,积极配合超限检测工作,共同维护公路安全和交通运输秩序。
在春运的繁忙浪潮中,货车司机肩负着重要的运输使命。每一次启动引擎,都承载着货物与责任。请务必牢记,出车前仔细检查车辆状况,刹车、轮胎、灯光等部件绝不可有丝毫疏忽,这是安全运输的基础保障。
行驶在路上,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是铁律。不超速、不超载,保持安全车距,合理规划行车路线与休息时间,避免疲劳驾驶。遇到复杂路况和恶劣天气,更要谨慎慢行,提高警惕。
货车司机朋友们,你们的安全关乎家庭幸福与社会稳定。愿你们在春运期间一路平安,顺利完成运输任务,与家人共享温馨春节。同时,也祝全市人民新春快乐,阖家幸福,在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中迎接新的一年!
来源:市交通执法支队
蚌埠市交通运输局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