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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办理完旧车回收、注销和新车注册登记手续后,通过平台申领补贴资金。车主可以先报废旧车,也可以先购买新车,没有先后顺序。相关证明材料(《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开具即可。
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应满足以下要求:
(1)补贴申请人为个人消费者。
(2)申请人报废个人名下的旧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3)申请人注销个人名下的旧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
(4)申请人购买新车,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在本省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
(3)《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5)在本省开具的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消费者如需咨询汽车以旧换新有关问题,或者查询相关申请办理方式、审核状态及办理结果的,可以通过指定平台查询,或者致电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00。
贵州省汽车置换(报废)补贴申请平台热线:
0851-82572646、0851-85975502、0851-85975503、0851-82573039、0851-82572915、0851-82572659、0851-82572070、0851-82572270、0851-82572390、0851-8257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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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卢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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