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一面面写有“两载讼案正曲直 一堂明镜断是非”“公正执法扬正气 恪尽职守解民忧”等感谢语的锦旗,兰州中院民一庭王瑞莲法官和团队人员久久说不出话来。这批劳动争议案件涉及33名工作年限6至23年不等的劳动者,在公司投资人暨原法定代表人梁某意外离世后,公司陷入经营困境,几十名员工面临失业,劳动报酬和各项费用无法正常兑现。在多次主张权益未果后,他们最终选择通过仲裁诉讼方式维权。
面对这批复杂而棘手的案件,民一庭按照批量案件集中审理的工作思路,将33案全部分配至同一审判团队法官名下,经初步分析研判,案件缺席审理风险较大且不利于后期履行,可能达不到案结事了的效果。为依法妥善解决纠纷,保障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办案人员多次前往公司营业场所、相关人员住所地查找、送达,最终联系到了梁某的继承人并促使其同意参加诉讼。
审判团队通过召开庭前会议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举证质证,归纳出案件争议焦点,确保开庭审理重点突出、规范高效。对于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梁某在任期间出具的资料、转账情况等,通过庭后组织质证方式给予公司及梁某继承人合理期限核实确认,最终全面还原案件事实,并根据进一步查明的事实改判支持了劳动者的部分上诉请求,同时也对一审缺席判决于用人单位明显不当的部分予以了调整。目前,劳动者们反馈已经收到了公司支付的全部款项。
这批案件的公正审判不仅赢得了劳动者的衷心感谢,也彰显了兰州中院在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工作方面的积极成果。近年来,兰州中院持续创新审判机制,优化审判方式,加强与仲裁机构的沟通协作,统一裁审思路、尺度,稳妥化解了大量劳动争议,在劳动用工领域贡献了兰州中院法治力量。
来源:兰州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