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沾益区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4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易国华,群众,曲靖市沾益区城市公园管理局事业工人(已退休),2024年9月9日12时44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赵永柱,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播乐乡水田村大落浪村民小组村民,2024年10月13日00时0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温绍勇,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西平街道文艺社区第二居民小组居民,2024年10月25日00时0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张凤和,中共党员,曲靖市沾益区炎方乡青山村第二村民小组村民,2024年10月30日22时3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曲靖市沾益区纪律检查委员
曲靖市沾益区监察委员会
2024年12月6日
来源:沾益清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