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师宗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5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1.史饶红,中共党员,师宗县漾月街道路新社区居民,2024年8月1日22时15分,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2.李俊林,群众,师宗县丹凤街道大堵完小教师,2024年11月10日23时15分,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3.钱永,中共党员,师宗县彩云镇长街完小教师,2024年12月3日20时04分,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4.唐老伍,中共党员,师宗县大同街道牛宿村委会下牛宿村民小组村民,2024年12月6日18时52分,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5.李安平,中共党员,师宗县彩云镇石洞村委会羊格村民小组村民,2024年12月11日20时43分,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师宗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
来源:清廉师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