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河北省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示
河北省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2024-2027年)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全省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农业强省建设,制定如下方案。
一、明确目标要求
坚持“集群式发展、园区化承载、大项目带动、大企业引领”,聚焦“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以壮大农产品加工企业、提升加工能力为主线,统筹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补齐产业发展短板,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持续提升科技水平,推动加工业聚集发展。到2027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结构更加优化、链条更加完善、融合更加深入、联农带农更加紧密,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由3845家发展到5000家以上,营业收入由6879.3亿元提高到850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由2.32:1提高到2.8:1。
二、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加工企业加快发展
(一)提升初加工水平,推动一批小微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各地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开展产地初加工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每年支持不少于5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物流园区冷藏保鲜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30%。支持一批集中度高、带产联企富农效应明显、组织推动有力的县(市、区、农垦管理区),建设以储藏保鲜、预冷烘干、清选分级为主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重点培育2000个农产品加工小微企业,推动当地初创企业、小微企业及合作社由生产型向加工型、融合型转变。建立“小升规”企业培育库,支持农产品加工小微企业工艺改造、更新迭代和提规升级,每年新增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300个以上。对规上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增速排名前10位的县(市、区)予以奖补,支持发展初加工公益项目和原料基地建设等。
(二)提升精深加工水平,推动一批成长型企业发展壮大。对现有产业基础好、市场潜力大的中等规模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重点培育,支持企业购买专利技术、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等,重点支持500个企业提升企业精深加工能力。对2024年以来开工建设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等费用)3000万元以上的给予支持,在省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中予以倾斜。
(三)强化现代企业能力建设,推动一批骨干企业成长为行业头部企业和领军企业。梯次培育国家级、省级加工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培育清单,重点培育50个骨干企业,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模式创新,向产业链中高端发展,向研发设计和品牌营销两端延伸,向规模化、集约化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增强市场竞争力,努力打造一批国内和国际行业领军企业。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重点,开展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项培训,提升建设现代企业的综合能力。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协会的作用,鼓励协会设立培训基金,建立企业管理人培训长效机制,为打造一支高素质的龙头企业经营管理队伍提供支撑。
三、聚焦创新驱动,提升企业研发能力
(一)完善加工技术支撑体系。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设立农产品加工岗,建立与加工企业合作机制,联合建立实验站,找准技术短板,推动装备改造和产品研发。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鼓励开展校企、校农合作,培育专业人才,加强新产品研发推广。对主导制修订农产品加工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二)推进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设立农产品加工科技专项,明确重点研发任务,支持企业通过揭榜挂帅等形式,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发攻关。对成长型企业年度研发投入100万元(含)以上且履行统计填报义务的企业,除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外,给予研发投入一定比例的奖补,主要用于技术成果转化、装备智能化改造等。在开展特色干果产业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的基础上,围绕中药材、精品肉类、旱碱麦等产业急需,积极争取重点研发项目,对改进工艺、标准化生产、装备升级、副产物综合利用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分级构建农产品加工科研平台,支持龙头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为全省提供技术研发、工艺测试、技术监测支撑,实现资源共享共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对获批或引进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的给予重点支持。支持产业集群共建共享研发平台。统筹科研平台与企业科研力量,加快加工技术与生物科技、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开发新型分子食品、精准营养食品以及休闲食品、功能食品、调味品、保健饮品等,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强化示范引领,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一)支持建设加工园区。统筹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产品加工聚集区,支持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完善标准厂房、冷链物流、检验检测等服务体系,提升园区综合水平。推进中央厨房(预制菜)千亿级工程,以环京津、环雄安新区和大中城市周边为重点,每年支持10个农产品加工(中央厨房)园区,完善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环保处理等配套设施。
(二)持续开展创新先行创建。把省级农业产业化创新先行县创建作为重要抓手,支持先行县结合当地主导产业,实施延链强链补链建设,鼓励县(市、区)政策创设、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科技创新、基地升级和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在原有资金支持基础上,综合优选一批加工类大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三)打造农产品加工隆起带。支持邢台市开展政策创制、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推动龙头企业聚集,发展各类加工仓储流通业态,强化品牌建设,建设跨县域农产品加工隆起带。支持邢台设立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五、发挥“链主”作用,推动加工业融合发展
(一)建设一批以加工为重点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聚焦主导产业,跨县域布局,以农产品加工为重点建设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聚,重点建设预冷、烘干、商品化处理等初加工设施,改造提升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加工生产线,发展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品牌营销等,促进加工转化增值,增强产业链韧性,打造乡村产业发展平台。
(二)建设一批以加工为引领的农业产业强镇。以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发挥乡镇主导产业聚焦优势,突出加工引导,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通过改进加工工艺、加快技术升级和新产品研发,提高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水平,储备一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立产业强镇名录,对产业基础好、发展劲头足的强镇持续打造升级。培育一批以加工为重点的特色产业专业村镇。
(三)培育一批以加工企业为“链主”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分工协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建设共用生产设施,强化科技、品牌、金融等资源要素配置,协同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品牌产品,让农民更多地分享精深加工带来的增值收益,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增收。每年支持省级示范联合体50个。
六、加强要素保障
(一)强化招商引资。持续开展农业大招商,重点招引精深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中央厨房、三产融合等项目。持续举办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大会,搭建农业招商引资平台,集中签约落地一批大项目。以京津、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为重点,采取平台招商、小团组招商、“走出去”和“请进来”招商等多种形式,招引央企和知名企业在我省投资。
(二)落实用电用地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具体办法,对农产品初加工用电环节,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加强产业用地保障,各地每年安排不低于10%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振兴,主要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探索实施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点状供地”。
(三)优化金融服务。建立常态化政银企保对接机制,举办项目投融资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协调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面向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等重点领域的特色专属金融产品。发挥“强龙担”融资担保支持作用,对省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在联合体建设、小微企业发展初加工、成长型企业精深加工项目实施上给予担保贴息贴费支持。建立农产品加工上市企业培育名单,强化培训,引导企业上市融资。
(四)加强调度督导。加强日常工作调度督导,建立农产品加工业协调机制。加大对各地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考核力度,将规上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增速纳入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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