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县民政局
关于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公告
一、打击整治范围
本次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一是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也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二是未经登记、备案,擅自在境内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等境外非政府组织。
二、打击整治重点
(一)利用“一带一路”建设、“精准扶贫”、“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名义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等宣传文化领域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假借国家机关下属机关名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涉及资金量大、参与人数多的非法社会组织;
(六)其他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或危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查询及举报方式
社会公众如遇到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机构,可先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www.chinanpo.gov.cn)或者“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查询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发现其属于非法社会组织的,可向管理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线索,反映情况(包括组织名称、组织者、活动地点、网站、电话、微信公众号等),确保对非法社会组织应打必打,不留死角。对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我们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举报邮箱:gxshzzdjk@163.com
举报电话:0357-8322378
举报地址:古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
邮 编:042400
古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13日
来源:古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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