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关于山西盛隆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制汽装置减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有关规定,我部对山西盛隆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制汽装置减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22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 华人 民共 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 华人 民共 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357-8368000
通讯地址: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古县岳阳镇槐树村)
邮编:042400
附件: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山西盛隆泰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制汽装置减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部
2025年1月16日
来源:古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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