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社局发布公告,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41名,11月11日至15日进行现场报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不设开考比例,具体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4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4年长春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10号)》(附件1)。
二、招聘范围
(一)2024届医学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2年以后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出现役时间距公告发布之日不满1年的。
(三)参加“西部志愿岗”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市乡村医生工作;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6日至2006年11月6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6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1月6日为准(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现场报名地点、资格审核地址及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二)审核材料
1.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人员持协议合同)、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招聘岗位需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携带填写完整的《吉林省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
3.携带本人近六个月内正面免冠(不戴眼镜)二寸彩色(不限底色)照片2张。
4.携带符合招聘范围的其他相关材料。2022年以后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携带未就业参保证明材料;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需携带退伍证;参加“西部志愿岗”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或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需携带规培合格证。
5.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除需要提供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
(三)报名要求
1.考生请按时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的,责任自负。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
2.考生所学专业、学历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只允许以毕业证对应的专业报考,不得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报考所用专业对应的学历应不低于该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条件。
3.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报名属诚信报名,考生应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诚信记录,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4.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作为和报考人员联系或发送短信使用,必须是本人现用手机号,请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五、招聘考试
本次招考不设开考比例,根据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确定考试方式。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超过1:60(含1:60)的,则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二)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1:60(不含1:60)的,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科目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长春市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发放,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2)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分值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3)笔试加分政策。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和《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精神,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初始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荣立二等功的加9分,荣立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政策加分审核时间、地点及携带审核材料由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部门另行通知。
3.总成绩核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亦相同,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或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须)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面试成绩(或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或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须)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管理
(一)拟聘人员按程序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的拟聘人员需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否则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如出现违约情况,则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二)对在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以及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到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在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从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无论任何情况均不再递补。
(四)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为本次招聘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各县(市)区、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各招聘单位政策咨询、纪检监督电话详见附件1。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2024年长春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10号)
2.吉林省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11月7日
从军队人才网获悉
《2025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公告》发布
11月8日起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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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延揽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组织实施2025年公开招考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从毕业之日起、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近3年作为军队文职人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
(7)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
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在职军队文职人员(公告发布之日)原则上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军队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军事设施建设等敏感岗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学历条件。一般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
(三)资格条件。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职称要求。
(四)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条件。其中,身高标准总体执行《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文职人员选拔需要适当放宽,但男性不得低于160厘米、女性不得低于155厘米;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特殊专业人才,以及相关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身高标准可以再作适当放宽。
(五)年龄条件。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六)其他条件。除上述条件外,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军事职业特点和岗位职责要求,对招考岗位设置不超过3个附加条件。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其中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截止时间可以为录用时间,但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三、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和“中国军号”APP,向社会发布《2025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2025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明确招考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注意事项等信息。报考人员对发布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可以在2024年11月8日8:00至14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确认无误后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
2.资格条件初审。2024年11月8日8:00至16日18:00,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在启动调整报名岗位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11月14日18:00至16日18:00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调整报名岗位。对2024年11月14日18:00前无人报名的岗位,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已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在2024年11月18日8:00至18:00改报上述岗位。2024年11月18日18:00至20日18:00,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条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自动退回原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审核结束后,改报岗位的招考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人数未达入围比例的,报考人员自动退回原报考岗位;因报考人员改报造成原报考岗位招考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人数未达入围比例的,报考人员自动退回原报考岗位。
4.压减岗位计划。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入围比例的岗位(不含艰苦边远地区岗位、招录定向招考对象岗位,以及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以上或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理学、工学、医学本科的教学、科研、工程、医疗等主干专业系列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
(1)取消招考岗位计划和调整入围比例。对2024年11月8日8:00至20日18:00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2人以下(含2人)的招考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为3人或者4人、入围比例为1:5的招考岗位,入围比例相应调整为1:3,有关信息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其中,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但招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以在2024年11月22日8:00至24日18:00报考符合条件的未取消招考岗位,并重新进行资格条件初审;2024年11月24日18:00至25日18:00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2024年11月25日18:00后,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具体岗位信息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报考此类招考岗位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5.缴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26日8:00至27日18:00缴纳报名费和选择考试城市,报名费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6.先面试后笔试岗位报名。对形体技艺等要求较高的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实行先面试后笔试。报考人员根据全军统一发布的招考岗位计划和文体用人单位报考指南,先到用人单位报名参加面试,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获得报名参加全军统一笔试资格。上述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26日8:00至27日18:00登录军队人才网缴纳报名费和打印报名回执。
7.有关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应当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报名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无人报名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公告,以免错失录用机会。(2)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程。在审批录用前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统一笔试。全军统一笔试于2024年12月28日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和下载。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8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8日14:00-16:00。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2月23日9:00至28日14: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军统一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其他部分城市设置考点。为便于考生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建议选择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点的城市。如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城市未设考点,或者该城市设有考点但已满最大承考人数,尽量选择在邻近设置考点的城市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在2025年2月上旬左右提供全军统一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依托国家专门机构进行,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合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属于成绩复查范围的,按照《2025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明确的程序和时限申请查分;复查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五)确定入围人员名单。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统一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对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科目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之和。
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入围人员名单。
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退役命令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4日)、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4年11月)、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以及参加过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享受公共科目加分优待政策。
(六)面试。用人单位对笔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由组织面试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七)体检。对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军队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承检医疗机构体检纪律规定,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手术或者药物等影响初检结果、冒名体检、借用他人体液标本、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或者提交病例材料的,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取消当年度录用资格。
(八)确定预选对象。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一般应当多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用人单位应及时把报考人员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告知本人。
艺术(含艺术专业教学岗位)、体育、播音岗位的预选对象,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上述规定确定,并通过军队人才网进行公示。
报考人员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九)补充录用。确定预选对象工作结束后,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统一发布补充录用公告和岗位计划,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且排名在招录计划数之后的考生,可以通过军队人才网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考岗位。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入围比例的岗位,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根据资格初审情况下发补录入围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体检。
(十)政治考核。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十一)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统一审核后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军队人才网同步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从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其他预选对象中确定拟录用对象,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录用对象人数仍未达到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从面试不低于60分、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并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核和公示。报名参加补充录用的考生,不能再确定为原招考岗位的拟录用对象或者递补对象。
对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军人,以及军队社会用工中的业务骨干,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二)办理录用审批手续。2025年6月中下旬,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审批,并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到岗工作。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一般为6个月。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起算时间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拟录用对象,取消录用资格。
四、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
对招考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理学、工学、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符合学历学位等规定报考条件且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后,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中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分批次组织实施。首批招考岗位计划,与笔试和面试公开招考岗位计划一起发布,报考人员可以根据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于2024年11月8日8:00至14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并打印报名回执,不需要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报名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等,按照用人单位有关安排进行。
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首批公开招考结束后,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择机发布其他批次招考岗位计划。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招考公告,根据自身实际报考相应文职人员岗位。
五、特别提示
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依据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军队人才网和“中国军号”APP为本次公开招考信息发布、网上报名、成绩查询等唯一指定网站和移动客户端。军队相关单位官方媒体将对此次公开招考进行宣传推介。
目前,社会上出现一些假借文职人员笔试命题组、退役命题专家、考试教材委员会、军队文职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组织考试培训、网络辅导或者制作教材、音像制品等,均属违法违规行为。还有一些许诺“内部指标”“托找关系”“考试包过”“售卖考题”,以及通过其他网站组织“报名缴费”、“成绩查询”等行为,均有违法诈骗嫌疑,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网络涉军举报和辟谣平台(网址:http://www.81.cn/wlsjjbpt)或者有关部门举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军地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025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