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在第五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到来之际,勐海县举行施翔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标识牌揭牌仪式。
施翔宁烈士纪念碑不仅是缅怀先烈的重要场所,更是历史传承的重要见证。通过此次统一规范的保护标志和标识牌,使社会公众能更加直观地了解烈士纪念设施的名称、保护级别、批准设立单位等基本信息,进一步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的宣传教育功能,营造崇尚英烈、缅怀英烈、学习英烈、关爱烈属的浓厚社会氛围。
家属 孙洁:在这个节日里缅怀我们的战友,他已经牺牲38年了。来到这里以后看见这些设施都做得好,我心里暖暖的。此举也是弘扬正能量,给我们后人一个好的榜样。
自2024年11月起,勐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正式启动了施翔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对施翔宁烈士纪念碑的地理位置、环境状况、安葬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制定了保护范围划定方案,扎实推进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勐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充分利用施翔宁烈士纪念碑这一红色资源,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教育主阵地的作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
勐海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谢元斌: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弘扬英烈精神,延续红色血脉,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据了解,施翔宁烈士于1986年9月在勐海县宾房电站抓捕毒贩时英勇牺牲。1986年10月,施翔宁被云南省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云南省公安厅记一等功。1997年9月27日,勐海县公安局修建了施翔宁烈士纪念碑,总占地面积662.29平方米。在保护范围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有损纪念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夏白梅,县公安局有关人员,勐宋乡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战老兵代表等参加揭牌仪式。
投稿邮箱:mhtv@163.com
监制:赵媛媛
责编:丁琦璇 李 沿
校对:玉艳冰
编辑:张宁杰
来源:勐海县融媒体中心 记者李德琳